北市議會追討薪資案宣判 李慶安竟不必返還薪資?
追討薪資案宣判 李慶安不必返還薪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案,遭台北市議會追討返還市議員期間支領2268萬薪資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慶安83年起擔任北市議員4年期間有執行職務,並非公法上的不當得利,今上午判她不必返還已支領的薪資、助理等費用,台北市議會仍可上訴。
李慶安上午並未到庭聆聽判決,李的律師蔡世祺指出,李慶安擔任公職14年來,其市議員和立委職務一直有效,因此領取市議員、立委等公費並無不當,也無詐領的問題。
前立委李慶安曾任第7屆台北市議員及第4至6屆立委,共領取民代薪資等公費共1億277萬多元。
李慶安因被查出有雙重國籍身份,遭中選會認定其民代身份「自始無效」,註銷其立委身份,而遭台北市議會打「返還支領費用」的行政訴訟,要求她返還已支領的2268萬費用。
另一方面,立法院則低調指出,若她刑事部份被判三審定讞,將依法追討已領取近8000萬立委薪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李慶安律師蔡世祺主張,李慶安有執行市議員的職務行為,另舉大法官吳庚的見解,李慶安在解職前的職務行為仍有效,認為市議會不應追討她的市議員薪資;但台北市議會認為,依中選會認定,李慶安市議員職務,是自始無效,其領取市議員薪資是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刑責部份,台北地院認定,李慶安明知仍具美國籍,仍在有無其他國籍的調查欄位中,填具「無」其他國籍,意圖欺騙,陸續擔任市議員和立委,且犯後態度不佳,判她四個詐欺罪,合併判2年徒刑,李則認為自己盡心問政,沒有詐領薪水,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快訊〉遭追討薪資 法院判李慶安不必還
前立委李慶安被台北市議會追討薪資,法院今天做出判決,認為她實質上有行使市議員職務,因此不用返還薪資。
前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案,遭中選會註銷立委、議員當選資格後,並遭台北市議會追討第7屆議員薪資新台幣2268萬多元,她不服打行政訴訟,台灣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結果出爐。
台灣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李慶安實質上有行使市議員職務,因此不用返還薪資,判決勝訴,至於台北市議會如果不服,仍可以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