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18%行動聯盟』:
【點選我】加入~還錢來!【黨職併公職年資】大法官解釋令說違憲,立即停止發18%及退休金違憲違法!
爛官酒肉臭,人民找炭燒...我要18%....
實在金害ㄟ....依大法官釋憲第七號、第二十號解釋令【黨職及省黨部、省婦女工作委員會均係人民團體不屬公務人員】。
大法官釋憲令第七號:
行憲後各政黨、各級黨部之書記長,不得認為公務員。
省黨部、省婦女工作委員會均係人民團體,其主任委員及理事,自非憲法第一百零三條所謂公職。
執政者立即依大法官釋憲,停止發放【黨職併公職領18%】及追討退休金、優惠存款!
下令通知發放者及已領【黨職併公職年資領18%及退休金】,應立即停發及追討已領金額,並立即告發追究違法者貪瀆、圖利罪!否則請掌握權利者下台!
擁有權利的人,居然讓此社會不公不義的事繼續存在?
發放者告圖利罪!領取者,告貪污罪!
【點選我】加入~還錢來!【黨職併公職年資】立即停止發18%及退休金違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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