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公投遭駁 李登輝:政府不換,台灣沒前途
ECFA公投遭駁 阿輝伯動肝火
〔記者翁聿煌/北縣報導〕ECFA公投再遭公審會駁回,前總統李登輝怒批,他當總統12年辛苦建立的台灣民主精神已喪失,馬政府不願公投,漠視民眾的需求、放棄台灣的主權,「這種政府不換、台灣沒有前途!」
怒批:這種政府不換,台灣沒前途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表示,他會繼續提出公投案,不達目的絕不終止,看馬政府把台灣民意踩在腳底到何時。
黃昆輝昨天獲得ECFA公投案再遭駁回後,前往台灣綜合研究院拜訪前總統李登輝,2人促膝長談,對被駁回結果表達強烈的不滿。
李登輝說,ECFA等於一中市場,ECFA一簽,台灣的地位有如中國的港、澳,台灣的前途被中國綁住無法發展,為了台灣的主權與民主,他「再老也要出來拚!」
黃昆輝揚言將續提出公投案
黃昆輝說,ECFA公投案再遭駁回,他身為台聯黨主席,無法捍衛台灣民主,他特來向李前總統表達慚愧和歉意,但他堅持公投是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台聯會繼續連署、繼續推動,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李登輝氣憤:我要再站出來
2010-08-12 中國時報
【唐嘉邦/北縣報導】ECFA公投案十一日再遭行政院公審會駁回,提案的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在結果出爐後拜訪前總統李登輝,李登輝對此氣憤不已,他表示,駁回公投案讓他在十二年總統任內建立的民主消失殆盡,儘管年事已高,「為了台灣民主,我還是要再站出來!」
黃昆輝昨天下午到淡水的台灣綜合研究院,向李登輝報告ECFA公投案遭駁回情形。他說,公投案再遭駁回,他身為台聯黨主席,無法捍衛台灣民主,他特來向李前總統表達慚愧之意,但台聯還會繼續推動連署,看馬政府能阻擋民意到何時?
李登輝怒批馬政府,一再附和中國大陸,漠視民眾聲音,ECFA本身就是騙局,過去台灣出口到大陸有四○%以上免關稅,用簽了ECFA後有五百多項免關稅的話,來騙台灣人,「這種政府不換,台灣永遠嘸法度!」李登輝表示,ECFA影響台灣命運太大,他擔心在十二年總統任內建立的台灣民主化,就要完全消失。他說,為了台灣民主,他再老也要出來拚,「我今年八十九歲,要活到台灣真正民主才死!」
非政策複決??公審會再封殺ECFA公投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審會昨歷經三個多小時討論,最後經表決,以十比二的票數,駁回台聯主席黃昆輝第二次領銜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兩岸經濟協議」或ECFA)?」公投案。
遭鎖定涉租稅 若再提仍會駁
如果黃昆輝未來繼續再提ECFA公投案,是否只要依照包括部分公審會委員見解所言,稍加修改公投案主文表述方式,就有希望過關?有公審會成員對此表示,沒那麼簡單!因為就算修改公投案主文後再提新案,屆時審定准駁的關鍵,仍將鎖定ECFA是否合於公投法第二條租稅、投資等事項不得做為公投提案的「適用事項」認定!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昨表示,黃昆輝第二次領銜所提ECFA公投提案,大家均有共識認為是個新案,與之前提案並非同一事項。
趙永茂說,該案仍被認定不合於規定,主要有鑑於政府與對岸簽訂ECFA,已有具體內容可判斷,但公投案主文、理由既論實質性公投,又涉程序性公投,彼此互相矛盾,委員會認定有公投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應駁回之情事。
他轉述,人民提起的複決提案,應對政府政策方向持反對立場,並爭取人民同意而通過,才符合公投法的制度設計。這次公投案提案主文卻以正面表述命題,交付公民行使同意或不同意投票,即使投票通過,也絲毫不能改變政府現行政策,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行政策的任何作為,所以委員會認定這次公投提案非屬公投法所訂「重大政策之複決」。
趙永茂也聲明,有關ECFA內容是否涉及公投法規定的租稅及投資排除事項,這次會議無須就這部分做決定。
陳妙芬:提案屬重大政策複決
趙永茂指出,全體二十一位公審會委員,昨有十三位委員出席,八位請假,大部分請假的委員均因出國不克與會。其中他沒有參與投票;委員陳妙芬和郭林勇同意認定該案符合規定;委員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丁仁方、蕭高彥、陳媛英、何旭苓、廖元豪、蕭全政認為不符合規定。
投下同意票的陳妙芬與郭林勇昨天於「不同理由書」載明,黃昆輝領銜提出的ECFA公投案屬於全國性重大政策的複決,且無涉公投法第二條第四項的排除規定,應該認定合於規定。
屢屢霸凌民意 勢被民意唾棄
記者黃維助/特稿
去年七月迄今,民進黨與台聯共發動三波ECFA公投的攻勢,參與這三次公投提案連署的台灣人民,累計突破三十三萬人次,且多次民調顯示逾半民意支持舉辦ECFA公投,但民意的訴求卻遭蠻橫的政治力封殺。
表面宣稱不反對公投的馬政府,一路走來,都是想方設法阻擋ECFA公投案,即使一度釋出有條件不反對ECFA公投,由馬英九帶頭宣稱,在野黨要發動公投,只要依法辦理,政府不會干預,也是說一套做一套。
簡單一句「依法辦理」,可是大有玄機,公投提案過關與否由公審會掌控,該會成員全由馬政府提名任命,只要公審會把守的關卡滴水不漏,馬政府何懼綠營的公投攻勢。果不其然,在野黨連續三次「依法」連署ECFA公投案,但公審會每次只需十來票,就駁回十萬人連署的公投案。
公審會以主文、理由彼此相互矛盾,且不符重大政策的複決為由,駁回ECFA公投案。
這些駁回論據根本站不住腳,台聯雖仍以「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來命題,但並未產生實質或程序的混淆爭議,因為公投就是要探究人民對ECFA政策支持或反對的「真意」,當然可視為對重大政策的複決;且依公投法令,公投結果具事後否決效力,絕非公審會反對派所宣稱無法改變政府現行政策。
對於十萬人民連署的公投提案,政治凌駕專業的審查戲碼一再上演,馬政府雖在公投准駁攻防戰中屢戰屢勝,但不斷與多數民意背道而馳的政府,勢必成最後輸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