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破真實虛擬 沒人管得「動」?
2009-11-25
中國時報 【林上祚/特稿】

看不下去了 ▲壹傳媒網路新聞「動新聞」內容引發各界關切,傳播學者認為偏重犯罪和事故過程的細節描述,不但侵犯人權且造成二度傷害。(陳怡誠攝)
動畫新聞讓犯罪新聞過程「具象化」,到底是新聞事實,還是一個虛擬事實的赤裸展現,動新聞的獸父性侵新聞已有答案。如果新聞置入是一種新聞廣告化,動畫新聞就是新聞戲劇化,NCC沒有理由一手擋廣告化,一邊卻讓新聞通俗化、戲劇化開大門。
法國後現代主義學者尚.布希亞在八○年代提出「擬象」概念,認為後現代社會,「擬象」取代真實;九○年代再提出「波灣戰爭」從未發生,他指的不是這項事實從未發生,而是它經過CNN等主流媒體報導,已偏離主體成為「擬象」。
壹傳媒當初為了申請壹電視執照,特別送了一張精美的示範帶給NCC官員,強調動畫新聞將用在「科技新知」等領域。但目前看到的,多是社會新聞的渲染集合、血腥暴力情節。
尷尬的是, 動新聞手機上線後,與壹傳媒簽約的中華電信說,「只能提供平台,不能拒絕。」交通部的說法與中華電信差別不大;對新聞違反兒少 法管制極嚴的台北市政府則說,動新聞的「機房在香港,無法可管。」事實上,老是以老少法處分平面媒體的北市府,過去幾乎沒罰過始終以繪圖形式表現社會新聞 殘暴面的蘋果處罰過。新聞局也說,網路通信該管的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聞局官員兩手一攤說,「如果NCC願意花管制旺旺中時集團的十分之一 力氣來管,可能管得到。」但是,目前為止,尚不知NCC對動新聞的態度到底如何。
事實上,根據現行法律,不必找太多相關法律,就從《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第卅條第十二款,明確規範不得對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電子訊號、網際網路等物品;第五十八條甚至直接明定,有違上述規定者,處十萬元以上到五十萬元以下之罰款,重則甚至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這麼明確的法令規範,卻形同具文,因為從中央到地方,沒有一個政府機關敢講,他們能管到動新聞!但是,這些不敢管動新聞的機關,卻每天拿著放大鏡,看有線電視台和報紙對社會新聞的報導,動輒罰款。
NCC對模糊新聞與戲劇界線的動畫新聞,至今不知道該如何定位。動畫作為新聞呈現方式存在太多爭議,國際主要媒體包括BBC、CNN都還沒採用,日本電視雖然動畫玩很凶,但未用在新聞。
壹電視煞有其事地,在營運計畫書中申設「倫理委員會」與「新聞公評人」制度。壹電視主管還強調,壹電視與動新聞使用動畫將是不同版本,顯示二者間尺度不同。但以壹傳媒擅長操作社會新聞議題做法,類似獸父性侵的動畫,難保不會在電視上出現,NCC難道準備將這些觀眾當白老鼠嗎?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犯罪擬真動新聞 政府皆稱無法管 民間團體忍無可忍 明赴蘋果日報抗議
2009-11-25
中國時報【朱芳瑤、石文南/台北報導】
「真是太離譜了!這種新聞怎麼能給小孩子看!?」兒少團體陸續接獲家長反應,壹傳媒近來主打「動新聞」,以動畫鉅細靡遺模擬犯罪事件,根本就是「犯罪教學影片」,引起公憤。多個民間團體忍無可忍,周四將前往蘋果日報大樓抗議。
然而,民間團體的抗議到底能發揮多少作用,還很難說。因為,主管電信與頻道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迄今沒對動新聞能管不能管表態,與動新聞手機上線簽約的中華電信和其主管機關交通部說,因為中華電信只能提供平台,「不能拒絕。」至於壹傳媒登記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則以壹傳媒主機在香港,自認不能管。台灣竟成為管制不少猥褻新聞傳播的「無政府空間」。
對於「動新聞」引起諸多批評,蘋果日報表示,該報選擇新聞的素材多元,但對各方的意見也非常重視,將虛心檢討。
發起抗議者來自婦女、兒少、媒體改革領域,包括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婦聯會、台灣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等民間團體。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動新聞模擬的多半是社會事件,情節不出性騷擾、性侵害、暴力、殺人,風格誇張、煽情,且鉅細靡遺描繪犯罪手法,容易引發他人模仿。她說,動新聞還有將犯罪者「英雄化」的嫌疑,突顯犯罪者的強壯與力量,讓人看了實在很不舒服。
「究竟是在看一則新聞報導?還是在看限制級動漫?」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感嘆,「動新聞著重犯罪細節,民眾看了只會感到驚嚇、無力,覺得社會很亂,這些都無助於釐清社會事件的發生原因,也有違媒體社會教育的職責!」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說,日前她點閱一則描述性虐待事件的動新聞,畫面十足逼真,再配上打罵、哭泣的音效,讓人看了頭皮直發麻。
曾昭媛認為,媒體過於描繪犯罪細節,沒有意義,也沒有新聞價值。她質疑:「讀者有必要知道惡徒性虐待的每一個過程嗎?」
台北市教師會也指出,兒童學會暴力攻擊行為最主要是透過觀察與模仿,目前青少年及兒童人手一機,任憑無管制的暴力色情資訊四處流竄,等於變相助長兒童青少年暴力行為。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NCC:主管機關仍是內政部
2009-11-25
中國時報【林佩怡、林上祚/台北報導】
針對壹傳媒推出「動新聞」,台北市觀光傳播局長脫宗華表示,動新聞內容的確不妥,需要管制,但它的網站設在香港,根本沒有法令可限制,就像色情網站設在國外一樣,無法可管。但正在商討管制辦法,有可能以鎖碼方式處理。
網路羶色腥沒人管,先前雅虎奇摩等網站販售日本「電車之狼」模擬性侵電玩,兒少團體找不到負責機關。行政院為解決網路「三不管」問題,原訂明年初成立跨部會任務小組,並委託民間機關,受理申訴。
壹傳媒「動新聞」卻先一步推出「獸父性侵幼女」電腦動畫,讓NCC一時間不知如何處理,僅表示內容若涉及暴力血腥,依兒童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供應予兒童及少年瀏覽,NCC將密切注意。
NCC並強調,電信業者依電信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也有配合督導之責,如有發現違法之事實,亦將轉請相關主管機關處理。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強調,由於網路跨部會行動小組尚未成立,目前網路羶、色、腥內容主管機關依然是內政部社會局。
何吉森預告NCC下周三將舉行諮詢會議,討論「以動畫方式呈現新聞節目之妥適性」。由於壹電視申請五個頻道,有二個頻道已是先「預告」將會使用動畫新聞,NCC業管單位十二月中完成壹電視營運計畫初步審查後,一併將諮詢會議討論結果送NCC委員會討論。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像成人卡通 網友:看了不蘇福
2009-11-25
中國時報【唐鎮宇、許俊偉、朱立群/台北報導】
「看了不蘇福」、「好像在看成人卡通一樣,未來最好能分級」,「把新聞變有趣了」、「會打趴現在的電視台」。網友對「動新聞」評價兩極,但都認為不適合讓小孩看。
在ptt熱門「八 卦版」輸入關鍵字「動新聞」搜尋文章標題,沒見幾篇相關討論。網友aicecoolman雖然喜歡這種動畫新聞,但「屍體血腥畫面避免啦」。網友 wcdkimi推文指出,看到有人支持這樣的新聞手法,就知道「台灣媒體還是沒救」。網友abu761118說,「性侵新聞動畫版,你想讓你家小孩看到 嗎?動畫新聞好看,但也請同時秉持新聞自律精神。」
有網友將動新聞影片上傳youtube網站分享,雖吸引不少點閱,但發文討論不多。有網友邊吃東西邊看動新聞,邊嚷「好噁心」,「但還是 欲罷不能繼續看」,忍不住發噗詢問「我是不是病得不輕?」網友認為,動新聞若用在醫療新聞上「簡單又明瞭」,但看到命案或車禍現場的動新聞「感覺不蘇 福」。網友阿珠認為,日本媒體早就有用動畫方式演繹新聞,但多是幫助民眾複雜訊息而非犯罪現場,用動畫來模擬性侵「根本就是成人卡通」。
網友「彩彩」表示,動新聞或許有很高的收視率,但整個社會付出的代價無法計算;還有網友攻擊其他支持的網友,認為「如果閱聽人看到這樣的新聞還拍手叫好,只能說沒藥醫!」、「如果動新聞主角是你的親友,你會做何感想?」
也有人支持,網友認為,蘋果的創新舉動「超屌」、「會把電視台全都打趴」。動新聞未來將朝收費發展網友並不看好,網友Shawn說動新聞只是比其他媒體腥羶色,但若跟真正的A片或屍體網站相比「還差得遠」,願意付費收看的人應該很少。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豈只腥羶 動新聞踐踏人權隱私
2009-11-25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民間團體抗議壹傳媒「動新聞」太過露骨、腥羶,更不滿動新聞對犯罪細節過度描述,甚至揭露受害者照片及相關資訊,已違反兒少相關法令。不過,「動新聞」在媒體分級制度的定位模糊,恐產生管理漏洞,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應積極處理。
包括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明訂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分級制度定位糢糊 易生管理漏洞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指出,壹傳媒從蘋果日報到動新聞,均強調圖象式新聞,對犯罪事件過度詳述,有的還暴露當事人隱私。
她舉例,日前發生四歲女童慘遭年輕母親與兩名表姨凌虐致死,動新聞未經當事人同意,直接將受害女童的照片刊登出來,已違反兒少法。另,兒少法第卅條明訂,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少播送有害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影片、圖畫等,最高可開罰五十萬元,並勒令其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畫面暴力色情 受害者二度傷害
不過,兒少團體擔憂,動新聞目前在網路及手機上播送,媒體分級不明,是否能援用該法條,還有待商榷。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曾昭媛強調,動新聞模擬性侵害、性騷擾犯罪過程,讓人好似在看春宮片,但這不只是畫面過於色情、暴力的問題,「動新聞無疑在踐踏受害者的尊嚴與人權,並造成二度傷害。」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民間團體明日將發表聲明,包括動新聞鉅細靡遺模擬犯罪過程,已侵害當事人人權;暴露案件當事人資訊已違反相關法令;主管機關對壹電視新聞頻道發放執照一事,應進行嚴格的審查。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媒體人的良心呢?
2009-11-25
中國時報【楊鈞鈞/高雄市(大學生)】
日前在某台新聞看到轉錄部分壹電視動畫新聞畫面,一連串主打性侵、虐童、性愛自拍、自殺等模擬畫面,令人看了怵目驚心、倒盡胃口外,也憂心開放如此「逼真寫實」的新聞報導方式是否合宜?
制度上,由於壹電視所申請的播放平台是中華電信MOD,而對於平台開放以及內容管制,礙於黨政軍三退的規定,對此中華電信也無法插手管制,又由於MOD屬IPTV之一,簡單來說,就是只要透過網際網路所傳遞的視訊資料就稱為IPTV,IPTV為新興產業,目前無法可管,因此對於科技匯流的現代,主管機關NCC勢必要加緊腳步修法,為營造健康的視聽環境把關。
內容上,電子媒體多了很多聲光效果的刺激,對如此活生生、血淋淋的社會事件報導,詳述被害經過,除了對受害者是二度傷害外,也敗壞社會風 氣,但是看到NCC傳播內容處竟表示,若學者專家認為這樣的呈現方式不妥,不排除要求壹傳媒,就動畫新聞提出附帶承諾,或是要求壹電視的新聞頻道,在中華 電信MOD的平台上,必須以鎖碼頻道方式營運。
而對NCC的立場,筆者認為,要求加警語的效果於事無補、效果不彰,況且現在的新聞頻道處理類似涉及腥煽色的新聞時,恐怖畫面也會打上馬賽克或對不雅用詞予以消音,但模擬畫面卻像是鑽法律漏洞般想規避此共識。再者,針對新聞頻道鎖碼一事,想想新聞頻道竟做到要與十八禁的限制級頻道同列,也很突兀。筆者認為,法規上的硬性管制是最後手段,媒體人的良心與自律才是根本之道。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