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機關應加強能力建置(謝和霖)

高雄縣大寮鄉再傳毒鴨毒魚事件,環保署南區督查大隊在面對媒體質疑時,忍不住說其編制只有11人,要管嘉義到高雄,若是民眾沒檢舉,根本無法掌握。這話暴露出我國環保機關從中央到地方的最大問題。

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記得上次美國環保人士來台瞭解我國的高科技污染問題時指出,我國是「用19世紀的法規在管理21世紀的科技產業」,固然道出了我國環保法規的落後,然而即使這些法規全改善,而環保主管機關能力卻未與時俱進,則仍無法有效遏止環境污染行為。

例如,市面上約有10萬種化學物質,其中有風險危害的不知凡幾,然而環保署僅公告列管259種,且以每年不到5種的速度針對未列管的潛在毒性化學物質進行評估,且同一物質的評估往往又拖了好幾年,以這樣的速度,如何保障國人免於毒化物的威脅?而每公告一種,即相對增加了管理作業,然而環保署中負責毒化物管理的只有區區4人,預算也沒有相應增加,如何確保廠商依法運作及申報?

再如,環保署每年以有條件通過98%的環評案件,可是用來追蹤廠商是否依照環評說明書進行開發營運的只有區區不到10人,卻要面對上千個開發案的長期監督;而面對持續進來的環評案,目前已累積近2百件,承辦人員只有7個,外聘的環評委員只有14人,不但無法相應增加,卻還要面對環評法中規定要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審查的限制,這樣如何確保環評品質?

面對這種種限制,環保署卻常常做些打腫臉充胖子的行徑。比如說為配合高層與財團,讓高污染開發案的環評一個個通關,甚至連該開發案會用到那些化學物質以及其毒性風險都還未完全掌握時就予以通過;明明預算已很有限,一年用在追蹤毒化物流布的預算僅千萬左右,卻編列了6年48億的預算在動員群眾維護環境衛生這種原本不用花到什麼大錢的事情上;明明各級政府人力有限,且要掌握環保犯罪事證又很困難,但環保法規中的罰則訂定卻相當輕,讓黑心廠商不以為意,這也難怪廢爐渣到處亂竄了。

以預警原則、預防原則,加嚴法規罰則以及環評與空水廢等各項許可審查,讓末端執法人員更有能力面對環保犯罪;將廠商污染排放與廢棄物流向等資訊公開,讓民眾有能力參與環境監督;將用於清淨家園的心力轉向,大力推動已知有害物質(如PVC、鎘、鉛)的禁限用措施,從源頭禁止這些有害物流布到環境中;這些是環保團體長期以來獻給環保署的一帖良藥,還請環保署趕緊服用,莫再對外辯解是「歷史共業」了。

(作者為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本文轉載自:立報

快速連結:
想獲得謝長廷、影子政府最新的資訊嗎?歡迎加入 長仔的噗浪影子政府的噗浪facebook
本篇文章目前沒有任何延伸閱讀資料!!
您尚未登入系統唷 [ 註冊 登入 ]
- 返回頁首 -
捐款帳號
銀行: 合作金庫銀行雙連分行 銀行代號: 006
戶名: 財團法人台灣維新基金會 帳號: 0925-717-106-699
註冊 | 登入 | 系統公告 | FAQ
馬英九內捷弊案被控瀆職、圖利
409
馬英九 2008年1月28日承認擁有綠卡,距今
950
李慶安 2008年3月12日遭踢爆雙重國籍,所領薪資經費至今不歸還
906
郭冠英 2009年3月11日被揭發以「范蘭欽」筆名辱台,距今
542
潮寮毒氣事件 2008年12月1日發生,環保署至今找不到事故原因
642
貓纜 2008年10月1日開始停駛,距今
703
李漢卿 2008年11月4日侵入上揚唱片行,距今
669
中國 2008年9月11日承認產品含有三聚氰胺,距今
723
尹啟銘 2008年5月07日股市目標兩萬點,距今
850
現在他們還沒道歉,究竟要逃避多久?
more
影子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