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何在?中國配偶前婚姻子女 免試自選高中!

陸配前婚姻子女 高中免試選讀

2009/9/27

【本報台北訊】中國配偶與台灣人的婚生子女,原本國中畢業後必須跟所有人一樣考基測,憑分數分發學校。但中國配偶若是二次婚姻,來台灣前上一段婚姻在中國 所生下的子女,不但可來台依親,到了讀高中的年齡,還可自選志願,不必考試直接入學,選擇就讀建中、北一女的空間很大。不少質疑,這豈不大開後門,公平盡 失。

為何會發生這個現象?六月立法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大幅放寬中國配偶在台權利的各項條文,也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於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對陸配前婚姻的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

依據附帶決議,只要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前曾來過台灣,就可以一次六個月為期限、不限次數延長居留的時間。但他們來台就得受教育,條文中將他們納入「得申請入學」的範圍。

教育部八月底,曾對陸配前婚姻子女到高中時的入學方式開會研商,最後做出「不考試」決定,由地方政府依志願分發,名額採外掛,不影響本地生名額。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表示,修法時是立院附帶這項決議,地方政府須考量學生程度,做最妥適的安排,並非想選什麼高中就能就讀。

(本文轉載自:人間福報)

陸配前婚姻子女 可免試念高中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09/09/26

大陸配偶與台灣人的婚生子女,國中畢業後,必須跟所有人一樣考基測,憑分數分發學校。但如果大陸配偶是二次婚姻,來台灣之前前一段婚姻,在大陸生下的子女,不但可以來台依親,到了讀高中的年齡,還可以自由選填志願,不必考試直接入學。

由於可以自己填志願,住在台北市的陸配前婚姻子女,選擇就讀建中、北一女的空間很大,不必考試。海陸相關人士質疑,這豈不是大開後門,公平盡失。

為什麼會發生這個奇異的現象?今年6月立法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大幅放寬大陸配偶在台權利的各項條文同時,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於 本法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量,對陸配前婚姻的未成年子女來台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

依據附帶決議,內政部移民署修改「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讓「經許可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之台灣地區人民配偶之未成年親生子女」,可以來台探親。

來台探親子女,只要未滿14歲,或14歲之前曾來過台灣,就可以一次6個月為期限但不限次數地,不斷延長居留的時間,但他們來台就得受教育,條文中即將他們納入「得申請入學」的範圍。

入學的規定是,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的各級學校者,準用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台就學辦法的規定。這些條文修正,已於8月12日由行政院核定,14日生效。

教育部八月底曾經邀集地方縣市教育機關與各部會,對陸配的前婚姻子女,到了高中階段的入學方式開會研商,並於會中做出不必考試的決定。由地方政府直接依他們的志願,分發到行政區域內的高中就讀,名額採取外掛方式,不影響本地學生分發就讀名額。

據了解,就有地方教育局官員質疑,萬一他們要申請北一女、建中怎麼辦?教育部官員回應,他們不至於如此不考量自己的實力。地方政府認為不妥,要求起碼應由教育部另為他們辦理學力檢覈考試,再依其實力去分發適合的學校,不為教育部接受。

據指出,當時連陸委會官員在場也認為不妥,卻沒有改變這項決議,教育部也已行文給各縣市,依此原則辦理。

教部:不是想讀什麼就能讀

【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對於內政部移民署修改大陸子女來台依親辦法,接受教育可不必考試直接入學,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表示,基於人道考量,當時修法時立法院有項附帶決議,但地方縣市政府必須考量學生程度,做最妥適的安排,並非想選什麼高中就能就讀。

北市教局長吳清山回應表示,高中並非義務教育,加上學生程度不一,仍必需要經過考試或學力鑑定。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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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5972
  • jameslu920 , 發言:
2009-09-29 05:16:15
這到底有沒有搞錯?
台灣本國人納稅,台灣孩子競爭學測考試,
結果讓外來的中國人中國子女當free rider.
廁所裡撐竿跳.
太超過.
乾脆十二年國教還比較公平.
他馬的到底是把中國人當智障孩是把台灣人當賤民?
馬英九你再亂搞試試看.
無恥馬女跑去搞中共國慶煙火,台灣人準備全力罷免賣台無恥馬桶九
  • # 25971
  • changding10 , 發言:
2009-09-29 01:17:54
各說各話,但一個是立法通過,一個僅是教育局長個人放話。馬政府總是有一個假的正義之聲來模糊大家的焦點,撫平異聲。但實際上的作為與實際上的效益,往往令人錯愕的很意外。但,是意外嗎?

台灣人請振作!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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