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 提前9月22日播映
熱比婭紀錄片 提前9.22播映
〔記者侯承旭、葛祐豪、余雪蘭、陳鳳麗/綜合報導〕二○○九高雄電影節將播放新疆維族運動領袖熱比婭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由於中國不斷透過各種手段施壓,連日來引發爭議紛擾,高市府昨晚決定以「特別邀請場」名義,提前於九月廿二日播映。
尊重藝術 特別邀請場放映
高雄電影節十月十六日起登場,由於策展單位邀請「愛的十個條件」參加,引起中國不滿,下令各單位參訪團不得前往高雄,也限制一般旅遊團到高雄,高雄部分飯店業者呼籲市府撤片,以免波及觀光產業。
高雄市長陳菊昨天下午召開幕僚會議,陳菊認為這部紀錄片是單純的藝術創作,基於尊重藝術、創作及言論自由的立場,仍將排定放映;至於搶救觀光部分,市府另有配套。
高市府晚上做出最新決定,「愛的十個條件」將提前於九月廿二、廿三日兩天播映四場,有興趣的民眾可向高市電影圖書館預約免費觀看。
市府新聞處長許立明指出,社會對這部紀錄片有不同聲音,市府都注意到了,在保障創作自由、策展獨立與民眾觀影權利的前提下,以及顧及觀光產業發展的利益,為使爭議儘速落幕、降低社會對立,將以特別邀請場名義提前播映。
搶救觀光 高市府另有配套
針對中國干預高雄電影節不得播放熱比婭紀錄片一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在嘉義受訪時表示:「民主社會做自己的決定,中國要拿掉,不是民主社會應該做的事」,因中國顧慮而影響展演,更不應該。
對吳揆「歡迎中國客來,所以不能得罪中國客」的說法,蔡英文則指出,歡迎中國客來台灣消費,但不能接受該事與政治掛勾。
至於高市飯店中國團退房暴增的問題,市府觀光局派人了解,認為新流感疫情及八八水災為主因,達賴來台及播放熱比婭紀錄片是有影響,但影響層面沒有前兩者來得大,僅佔約兩成。
退房暴增 水災疫情是主因
一名飯店資深業者認為,某些同業硬把中國團退訂怪罪到達賴及熱比婭紀錄片,有借題發揮之嫌,據他了解影響比例頂多兩、三成,且就算高市府真的不播放該片,誰能保證中國團就會大量進住高雄?
高雄國賓飯店表示,中國團因人數湊不齊,退房情況本來就很普遍,尤其受新流感疫情擴大及八八水災影響,該飯店從八月下旬迄今,中國團退訂近一千間,其中僅約兩成是受到達賴來台而取消訂房。
熱比婭提早播 陳菊:降低爭議,非向對岸示好
〔本報訊〕2009年高雄電影節,原預定將播放的新疆維族運動領袖熱比婭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由於中國不斷施壓,引發爭議,高雄市政府昨天晚上緊急開會,最後決定將要以特別邀請場的名義來播放,不過時間刻意避開高雄電影節期間,提前到下週二跟三兩天就播放。對此,陳菊今天強調,此舉是為了降低爭議,而非向中國示好。
引發爭議的新疆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原本高雄市府將在10月16日到29日,高雄電影節期間播放4場,但卻因主角身分太敏感,引發中國官方抗議,因此高市府決定,在9月22日和23日兩天內,將原訂的4場免費紀錄片,以特別邀請場的名義,提前播完。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只為了70幾部電影其中的一部,爭議不斷,都是內耗,因此才決定提前播放熱比婭影片。陳菊強調,這並非在向中國示好,而是要平息爭議。
至於是不是為了搶救高雄觀光,陳菊語帶保留,只表示因新流感和農曆7月的因素,全台灣各地觀光衰退,但高雄市的表現正常,與播放熱比婭影片沒有關聯。
對中國抵制本屆高雄電影節邀展《愛的十個條件》紀錄片一事之聲明
2009-09-18
針對本屆高雄電影節播放熱比婭女士《愛的十個條件》紀錄片,遭致中國政府不滿抵制一事,民主進步黨國際事務部今(18)日發表聲明如下:
1.電影創作向為藝術表現自由之一環,同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不容政治干涉;台灣民眾更有自主選擇觀賞影片之權利,無須經中國政府同意,也不容中國政府干涉。
2.本屆高雄電影節是由策展單位依影展主題,邀展各國優秀之電影作品,以滿足影迷,開闊台灣民眾觀影之視野;熱比婭女士《愛的十個條件》自完成後,普受國際影界肯定,本屆高雄電影節亦早於四月間即決定邀展該片,我們希望中國政府尊重電影創作之自由,也尊重台灣民眾看電影的自由。
3.台灣與中國之經貿往來,應以雙方互利互惠,共創雙贏,造福兩岸人民為出發點;中國政府以政治理由,干涉電影創作及台灣民眾觀影之自由,將兩岸經貿做為政治施壓之籌碼,必將不利今後台灣與中國之正常往來,多數台灣民眾亦將會做出明確之判斷。
附件檔案:對中國抵制本屆高雄電影節邀展《愛的十個條件》紀錄片一事之聲明
(本文轉載自:民主進步黨)
高雄播放熱比婭影片中共恐慌
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
中共國務院台灣辦公室發言人於9月20號就台灣高雄市政府支持播放反映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主席熱比婭的紀錄片的決定提出強烈反對。
該發言人稱,熱比婭是民族分裂分子,台灣高雄放映熱比亞的紀錄片是破壞兩岸關係。
熱 比婭是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主席, 10年前她因為給在美國的丈夫寄送中文剪報資料而被捕,之後被判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向境外組織非法提供國家情報」,獲釋後定居美國。熱比婭在被捕前是 一名成功的女商人、著名的慈善家、穆斯林女性的楷模以及中共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熱比亞曾三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熱比婭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 (The 10 Conditions of Love)的旁白說:「熱比婭必須做出選擇,是要選擇對家人的愛,還是新疆人民的自由……。」
高雄電影節主席鄭文堂表示,高雄電影節與一般影展無異,選片以影片為主,沒有政治考量。
台灣的高雄市市長陳菊說,高雄電影節是獨立的影展,市府尊重策展單位選片的考慮及其獨立運作的方式。
鑒於各方面的綜合考量,主辦方決心提前放映熱比亞紀錄片,放映時間是9月22日。
(本文轉載自:希望之聲)
熱比婭紀錄片 十月一日台北熱映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羅文嘉昨晚表示,他將在十月一日中國國慶六十週年當天,在台北播放「愛的十個條件」,邀請大家一起來觀賞,並藉此告訴中國「台灣是如何民主的國家,在自己的國家要看什麼影片,是我們自己的事!」
羅文嘉:看影片是我們自己的事
羅文嘉指出,台灣是個自由民主國家,根本沒必要因為中國施壓而改變,「愛的十個條件」在法蘭克福、墨爾本影展都受到老共施壓,但他們都不為所動,為何台灣就要因中國施壓而改變?他在上週五已緊急聯絡取得片源,決定在「倉庫藝文空間」播放,且就選在十月一日中國國慶日,也是中國六十週年當天放映,甚至要連播五天,還要另外再加映一部有關西藏的電影。
「倉庫藝文空間」(http://www.taipeistock.org.tw/)電話:02-23969092。
管碧玲:比照「渺渺」事件 新聞局應硬起來
2009-9-19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中國繼打壓達賴訪台行程後,又打壓高雄電影節播放維吾爾運動領袖熱比婭的紀 錄片——「愛的十個條件」,政府相關單位則維持達賴訪台時相同的低調以對,引發國人憤慨。高雄電影節的創辦人、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天就批新聞局不夠積極, 到現在還怕中國,她要求新聞局長蘇俊賓應比照先前對「渺渺」撤展事件的態度,站出來力挺台灣的電影事業、文化言論自由,表達台灣人要看什麼電影不須中國指 定的態度,否則我們還要新聞局做什麼?
管碧玲昨並批評,中國對台灣只有以商圍政,擺出一副中央政府的姿態,對台灣的電影節施壓,台灣人民應看清中國的本質,若是被中國統治,他們一定會用高壓手段對人民進行獨裁的思想控制。
「渺 渺」撤展事件同樣和「愛的十個條件」有關,中國因為不滿澳洲墨爾本影展播放「愛的十個條件」,透過外交管道向澳洲施壓未遂後,宣布撤展抵制,領取新聞局國 片輔導金的「渺渺」,竟和中國、香港影片一起撤展,引發損害我國主權的爭議。當時新聞局蘇俊賓不但表示強烈抗議,並對片商做出處分。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花媽,國際媒體在看妳!
2009-9-21
◎ 鄭秉泓
親愛的花媽:
剛剛看到熱比婭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決定「提前放映」的消息,我身為一 名狂熱觀眾、一名影展「半約聘」工作人員、一名電影政經理論研究生、一名曾經的高雄市民,委實大惑不解。今年七月世運那個令人振奮、感動、尊敬的花媽哪裡 去了?那麼從事民主運動數十年,曾經為台灣民主價值而坐牢的花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怎麼會在美麗島三十週年前夕,以「近乎撤片」的「投機形式」低調在高雄 電影圖書館草草播映了事?
依照一般影展慣例,策展單位會與國外影片公司簽訂放映場次,一般三場至五場為常態。如果《愛的十個條件》簽訂四場,如今提前到九月二十二、二十三日兩天放映之後,十月份高雄電影節正式放映期間,是要開天窗?還是要與國外片商研擬加映事宜呢?
熱 比婭在中國眼中是一名搞民族分裂的恐怖份子,相對地她在另一群人眼中是民族英雄、是革命領袖;然而,她在家人眼中不過就是一個妻子、一個母親。《愛的十個 條件》這樣一部從多元角度去透視一名在國際間充滿爭議的女性的紀錄片,標榜人權城市的高雄市政府不把它買來當成公共財收藏在電影圖書館裡也就算了,反倒還 礙於中共的威脅恫嚇,以及國民黨政客及有心媒體的推波助瀾,草草播映交代了事,這不僅令許多支持花媽您的高雄市民大惑不解,同時也羞辱了所有為台灣民主付 出生命的前輩的魂魄。
事實上,所謂「提前放映」停止內耗的決策,既無法獲得國台辦的「嘉許」,也無法贏得台灣觀眾的諒解,迅速引發網友連串討論,甚至已有熱心網友「雍小狼」在他的個人噗浪(http://www.plurk.com/p/1zpvuh) 上整理出國際媒體的相關報導。紐約時報報導「高雄映演維吾爾電影激怒中國」;華爾街日報著重「中國已開始藉自身經濟實力影響台灣獨立運作的文化」;路透聚 焦「中國外交打壓維吾爾:高雄電影節不放維吾爾運動人士紀錄片……面對中國,台灣城市『卻步(balk)』,擔心『惹惱(upset)』中國,台灣第二大 城正『重新考慮』放映一部關於維吾爾領袖的電影的計畫」。日本的每日新聞報導「高雄市政府考量中國方面的反彈,將熱比婭紀錄片與影展切割,使此次爭議事件 能告一段落。當地輿論認為高雄市政府採取行動是屈服於中國的壓力」;此外中日新聞與產經新聞也都報導了高雄市政府「基於避免政治紛亂而提前放映《愛》片的 舉動」。這些國際媒體的報導,對高雄市、對花媽您,是正面的嗎?
以政治力干預一個正常電影節的獨立運作,不只攸關高雄市、高雄電影節的未來與格局,同時,這更關係到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高度與視野,以及花媽您自己。(作者為影評人)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紐約客》呼籲
2009-9-21
◎ 李蘊芬
中國無所不用其極抵制關於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卡德爾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時,世界輿論紛紛聲援 澳洲影展主辦單位,美國《紐約客》周刊以「我們都是墨爾本人」為題,呼籲世界各國影展應力邀《愛》片參展,不應向操弄藝術與言論自由的中國政治黑手屈服。 因此,當高雄影展將播映《愛》片的消息一傳開,世界藝文焦點馬上轉移到高雄市身上!因為台灣是繼墨爾本影展之後邀展、更是華文地區第一個播映《愛》片的國 家。
然而,高雄市政府為了保全人權與言論自由的面子,同時要消弭爭議、「挽救觀光」,竟決定將《愛》片挪移到影展之前,於電影圖書館播映, 已經傷害到此部影片應獲得的尊重,更自砸了台灣長久建立的言論自由招牌!加上此片是高雄電影節邀請於「影展期間」播映,而不是來高雄市「到此一遊」,我們 不是共產國家,請給予藝術最起碼的尊重。
高雄市政府說自己很努力了,但我們看到的是市政府「消弭爭議」的努力,卻沒看到「捍衛人權與言論自由」的努力。《愛》片為什麼不能跟其他七十八部電影享有一樣的平等待遇?為此,網友也發起「高雄電影節『如期播映』《愛的十個條件》」網路連署: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91909425700。
我 們都知道陳菊市長為了爭取人權與言論自由耗費青春歲月,同樣的,熱比婭.卡德爾也是為了維族人應獲得的人權與自由奮戰打拚,兩位都是令人敬佩的女性,於情 於理,高雄市不僅要播映這部影片,更要在影展期間播映,以此行動捍衛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作者為國家電影資料館前媒體宣傳)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熱比婭證明依賴中國的風險
2009-9-21
◎ 陳喬夫
高雄影展將播映描寫維吾爾運動領袖熱比婭故事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引起許多爭議,至今輿論的重 點,多放在高雄市政府從邀請達賴喇嘛來台,到放映熱比婭的紀錄片,不斷激怒中國當局,導致陸客到高雄旅遊意願降低衝擊觀光業。但是,除了用政治解讀之外, 此事件凸顯的是另一個更嚴肅的議題經濟:過度倚賴單一市場的後遺症。
不能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是分散風險很基本的道理。舉例而言,一 家業務健全的公司會避免訂單過於集中少數幾家客戶,以免客戶萬一臨時抽單造成生產線無法應變,業績馬上下滑,反過來變成公司有求於客戶,主導權反而在客戶 這一方,讓客戶增加更多談判籌碼,這是很基本的商場原則。
討論高雄的觀光發展應該從各種面向探討,中國觀光客是很大、很有潛力的市場,當然 是台灣積極爭取的「客戶」,但如果只求倚賴中國觀光客,長期只會被吃定而予取予求,絕非正常。台灣經濟不能只靠中國,同樣的不能只靠美國、日本或其他單一 市場,只求短線不看長遠,這種觀光政策奢談會有成效。(作者為成衣業業務員)
觀光可以振興,人權豈可退讓(Modern Hippie)
第一、《愛》片是受高雄電影節邀請於「影展期間」播映,而不是在高雄市政府擇日播映,任何人都不應在未獲授權之前決定此事,否則影片製作單位可能會提告抗議,將成高雄市國際醜聞。第二、《愛》片被挪到影展期間「之外」播映,代表政治領導藝術言論自由,這更是大大重傷台灣得來不易的人權與自由價值,萬萬不可!
中國無所不用其極抵制關於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卡德爾的紀錄片《愛的十個條件》,墨爾本城市與影展單位抵擋與中國天津市斷交與中國電影撤片等壓力,依然按照原定計畫,於影展期間完成播映活動。四月即決定邀請《愛》片參展的高雄電影節與高雄市政府,如今面臨同樣情況時,竟做出不同決定。
當中國抵制墨爾本影展時,世界輿論紛紛站出來聲援影展單位,美國「紐約客」周刊以「我們都是墨爾本人」為題呼籲世界各國影展應力邀《愛》片參展,不應向操弄藝術與言論自由的中國政治黑手屈服,澳洲國會議員Michael Danby、Bob Brown等人不分黨派,也站出力挺人權與言論自由,要求藝術應獲得的尊重。尊者達賴喇嘛更讚譽熱比婭‧卡德爾是為捍衛人權自由的和平主義者!因此當高雄影展將播映《愛》片的消息一傳開,世界藝文焦點馬上轉移到高雄市身上,因為台灣是繼墨爾本影展之後邀展、更是華文地區第一個播映《愛》片的國家。
然而高雄市政府為了保全人權與言論自由的面子,同時要消彌爭議、挽救觀光,竟決定將《愛》片挪移到影展之前於電影圖書館播映,冠冕堂皇的做法,以為影片草草播映就沒事了,實際卻傷害到此部影片應獲得的尊重,更自砸了台灣長久建立的言論自由招牌!加上此片是高雄電影節邀請於「影展期間」播映,而不是來高雄市「到此一遊」,任何人在未獲影片製作單位授權下,都不應該轉移在影展期間以外播映此片,我們不是共產國家,請給予藝術最起碼的尊重。
高雄市政府說自己很努力了,但我們看到的是市政府「消彌爭議」的努力,卻沒看到「捍衛人權與言論自由」的努力,《愛》片為什麼不能跟其他78部電影享有一樣的平等待遇?為此,網友也發起「高雄電影節「如期播映」《愛的10個條件》」
網路聯署: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91909425700
我們都知道陳菊市長為了爭取人權與言論自由耗費青春歲月,同樣的,熱比婭‧卡德爾也是為了維族人應獲得的人權與自由奮戰打拼,兩位都是令人敬佩的女性,於情於理,高雄市不僅要播映這部影片,更要在影展期間播映,以此行動捍衛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我們衷心期待,畢竟一失足將成千古恨,觀光可以振興,言論自由豈可退讓?
本文轉載自:Modern Hippie`s Observations on Lif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