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何辜!國土復育計畫 藍營杯葛73次

綠朝復育計畫 藍杯葛73次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早在九十三年「七二水災」發生後,民進黨政府的行政院經建會即擬定「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行政院並於九十四年五月核定「國土復育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卻遭藍營及部分原住民立委封殺,總計在程委會被擱置逾七十三次,始終無法付委審查。

政府最後只好改循現行法相關規定,依既有行政權限執行「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同樣面臨強烈杯葛。

民進黨政府提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將實施範圍依環境生態特性及所需保護程度,區分為高海拔山區(一千五百公尺以上)、中海拔山區(五百公尺以上)、低海拔山區(低於五百公尺)、河川區域、海岸地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離島,各有不同開發強度的規範管理,並賦予地方政府對於有受災危險的聚落或建物,有限制居住及強制遷居之權責。

但因會影響保育範圍內現住居民、商家與觀光業者利益生計,這套方案被高度政治化,在立法無門的情況下,政府只能依現有行政職權推動,但仍受限預算編列有限、人力不足等因素,並隨馬政府上台,計畫無疾而終。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感嘆,今天馬政府打算編列一千億特別預算處理災後重建,當初這套國土復育計畫也只要分十年編列一千億元預算,另由自來水及電力公營事業分年繳交國土復育費挹注五百億元,如果當年沒被抹黑,好好落實執行,政府同樣都花一千億,災區民眾不必一再面對威脅。

田秋堇並爆料,劉內閣去年剛上任之際,原本一度想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送到立法院,但國民黨內部提醒不要惹「爭議」、「麻煩」,最後作罷。

藍營反對國土復育計畫情形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國土在哭泣 政府擬買回保育地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八八風災」造成多處鄉鎮被土石流吞噬,傷亡慘重,各界呼籲國土保育的聲浪再次湧現。依據目前行政院審查中的「國土計畫法草案」,政府將首次成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的補償機制,以購回國土保育區內的私有土地及建物,初估十年約需千億經費;另大幅提高罰責,若違反土地管制而釀災致人於死,最高可處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判處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成立發展基金

依據草案內容,全國將依國土計畫,區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都會區域」與「特定區域」。其中國土保育地區應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土地以維持公有為原則,並限制開發使用,且對於環境劣化地區應加強辦理復育計畫,必要時,可限制當地居民居住或強制遷居。

十年約需千億

在公告後的十年過渡期,於國土保育區內,原合法使用卻與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合的土地或建築物地主,可選擇繼續開發,或由政府購回與辦理容積移轉。不過,政府仍可為了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育的緊急需要,強制依法價購或徵收。

在程序上,政府首先邀集各界召開全國國土計畫會議後,擬定國土計畫,包括國土保育區等區域的範圍劃設及管理計畫,再由地方政府擬定可申請開發區位的分區、分類與分級。與現行法令採取「負面列舉」不同,未來每一塊土地可以做哪些開發及使用,都是採取「正面列舉」,避免像過去,讓良田開發為工業區的荒謬現象再度發生。

大幅提高罰責

未來國土計畫的審議機制是「二級二審制」,且整併現行內政部都委會、區委會與國家公園委員會,形成全國唯一且最高的國土審議機制。但由於政府組織再造後,此項業務又將分為「國土管理署」與「環境資源部」所執掌,因此這部分還有疑義。

而基於公平原則,未來只要涉及變更原土地用途的任何政府或民間工程,都必須依法繳交國土保育費,成為「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的來源之一。基金除了供國土規劃研究、調查與監測之用外,也將用於依「國土計畫法草案」所辦理的徵收、補償、補貼與遷居等支出。內政部官員表示,依據以往擬定「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時的估算,十年至少需要一千億的經費。

內政部官員透露,雖然行政院經建會支持成立「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但主計處卻不表贊成,除了認為政府現有基金太多外,財政問題也是一大隱憂,無法編列預算。官員也說,原本草案也規劃由台水與台電繳交一定比例費用來挹注基金,但經濟部以恐轉嫁消費者與不符合普遍原則為由而反對。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立法有共識 版本有爭議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八八水患沖醒國人對國土復育的重視,朝野對各界重啟「國土復育條例」立法的呼籲,都有正面回應,但藍營迄今無法接受前朝政府立法設計,綠營則主張依前朝版本為立法基礎,由於藍綠在立法動機與思維原則上仍有差距,未來立法能否順遂,變數不小。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這次災害發生後,部分勇敢的藍營人士主張立法,她覺得很好,「但也應該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民進黨團幹事長王幸男日前則表示,未來只要是評估不宜居住的地方,就應遷村,綠營將以過去民進黨政府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版本作為基礎,重新提案立法。

但藍營卻潑了盆冷水。九月將接任黨團書記長的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國土復育條例」確有必要重新推動,但民進黨的主張只對了一半,只重視環保,未顧及當地居民權益與生計;國民黨團支持立法,但絕非綠營版本。

批評民進黨版草案是「滅族惡法」的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孔文吉說,綠營版本完全不顧人文、歷史、地理等因素,以刀切豆腐的方式劃分山地區域,限制區域內土地使用,禁止興闢原住民地區農路,還要強制遷離世居原鄉的原住民,漠視原住民生計。

不過,孔文吉也坦言,這次八八水災讓環保人士的聲音變大了,如果原住民再不配合氣候變遷、生態保育因應措施,很難承受未來災難,因此,只要能兼顧生態保育與高山經濟發展,因地制宜,不是只重生態保育,原住民不反對立法。

對於禁止農耕,孔文吉並不排斥,強調如果結合「溫室氣體減量法」,以「碳稅」獎助原住民造林,讓原住民可以養家活口,原住民當然就不用再耕種高山水果、蔬菜。

綠:國土計畫不能取代國土復育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則警告,馬政府目前只有推「國土計畫法」,不可能取代「國土復育條例」,呼籲馬政府儘快提出草案,如果為了面子,民進黨已先提案,可改用其他名稱,但千萬不可以拿「國土計畫法」來搪塞。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學者:高危險區 應休養生息

〔記者胡清暉、陳怡靜、林嘉琪/台北報導〕颱風莫拉克造成嚴重災情,再度凸顯國土復育迫切性,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痛批,政府十多年來每次災後討論「國土復育」,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沒有真正痛定思痛;台大土木工程系教授李鴻源則疾呼,這次風災造成南部地貌重大改變,救災之後,應進行勘災、地質調查,劃出高度、中度的危險地區,並考慮讓高度危險地區休養生息,中度危險地區採取低密度的使用(如停車場、公園)。

政府從未痛定思痛

台灣環保聯盟總會長王俊秀認為,台灣是個脆弱的島嶼,為政者進行國土規畫時,必須「像島一樣思考」,不要照搬美國或歐洲經驗。台師大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汪靜明強調,政府在災後必須進行長期國土監測,就地質水文全盤檢驗,才能了解特性再對症下藥,進一步做整體規劃與因應。

治水方面,長期關注水患的屏東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兼水資源教育及研究中心主任丁澈士舉例說,林邊地區從三十八年前至今,地層下陷達三.七六公尺,修繕固有堤防是治水下策,分洪或減洪是中策,現在應思考蓄洪與調洪,才是上策。

丁澈士建議,若要解決林邊與佳冬淹水狀況,應在上游設置溝槽或人工湖泊蓄水,避免洪水對中下游土地造成災害,諸如台糖閒置用地、農委會的平地造林,估計可有兩千多公頃腹地供蓄洪水,如此估計林邊地區的蓄水調洪空間可達十億立方公尺,將有效減少八成以上洪災。

雲林科大防災科技中心主任溫志超呼籲,必須進行地質水文檢驗,如果地質屬於易滑動、走山、滲水性很差的土質,就屬於該警戒的水土,更不該有人居住。但若地質適當卻有災情,但民眾可以接受,倒是可以仿照日本震後模式,封山數年,幫山做好節流排水,讓它休養生息。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災後重建條例將變成「災害重見」!

2009/08/21 綠黨

台灣綠黨21日下午邀集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綠色陣線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人民火大聯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自然步道協會等多個公民團體舉辦座談會,針對立法院將速審「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與會者砲聲隆隆皆不表贊同。

會後綠黨發表聲明如下:

一、國民黨行政院版重建條例草案開出一千億元特別預算來卸責,更消費災民急於重建家園的願望,政府官僚錯愈大獎愈多,政府無能反而急於擴權,簡直不可思議。民進黨附和支持,甚至有傳聞可能加碼,已喪失在野監督立場。

二、重建條例第十三條將凍結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由最該對八八水災負責的水保與水利「機關會勘」取代各項獨立委員會審查,根本是「請鬼提藥單」,草率重建將製造更大的災害,本條例將變成「災害重見特別條例」!

三、重建條例條文簡陋僅二十條,用意只有花錢與擴權,完全沒有災害真相的調查,更欠缺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實質民主機制,尤其是重建條例第十二條強制遷村並無配套措施,將造成台灣人權的嚴重倒退。相較中國去年川震之後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八十條條文,包括過渡性安置、調查評估、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等程序,台灣的重建條例更像是極權國家的法律。

四、重建條例財源將以釋股方式籌措,第一個受災的是土地銀行,將國家資產賤賣給財團,就是美國前布希政府利用卡翠納颱風拍賣公立學校與國民住宅的翻版。

未來綠黨將結合社會各界力量,全力阻擋朝野政客趁火打劫,慷全民之慨!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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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4866
  • ArHen , 發言:
2009-08-25 08:27:15
需訴諸媒體之真相,號稱本土的一些媒體如不挺身長期揭露, 人民被挺個兩天, 再白賊烏賊煙霧一下, 大家又霧煞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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