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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cthsieh美國瘦肉精牛肉放寬進口,台灣社會似乎已沒有什麼能量阻止,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也聲明反對,如馬英九不給面子,選前拚老命爲馬英九背書的他,可能也不是表態一下就可以對人民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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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腐 要真相!「內捷弊案追緝小組」成立

890519 市政會議記錄01

890519市政會議記錄02

以上圖片攝於:台北市府網站

民進黨成立「內捷弊案追緝小組」

時間:2009/7/20 18:30

轉稿‧編輯:呂采千   新聞引據: 採訪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資料照片)

台北捷運內湖線日前狀況頻傳,民進黨20日召開黨政協調會議,決定成立「內捷弊案追緝小組」。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小組除了收集內湖線從決策到執行的弊端外,也不排除提告,要求檢調單位主動查辦弊端。同時也準備將內湖捷運與高雄捷運「超級比一比」,做為年底選戰的訴求。

鄭文燦說:『內捷工程不單單是營運測試問題,可能還涉及弊案,民進黨決議成立內捷專案小組,由市議會黨團李建昌當召集人,協調立院黨團及黨部,前後兩任市長所涉及決策及執行責任,將採取告發動作,並要求檢調深入調查內湖捷運所涉及的問題。』

鄭文燦表示,內捷從「高運量、地下化」變成「中運量、高架化」,轉換廠商的過程疑雲重重,而且高雄捷運與內捷同時施工,高捷早已營運且沒有追加預算,舒適度備受肯定;然而,內捷預算卻從新台幣300多億元追加到600億元,目前還沒驗收完成,在測試階段還發生停駛、車門夾人等意外,顯現藍綠地方首長能力的不同。

(本文轉載自:央廣新聞網)

內湖捷運/馬主導中運量 綠促檢調查弊

2009-7-21

批弊案當政績 決組追緝小組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昨天拿出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六日的北市府市政會議紀錄,指捷運內湖線採中運量是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一手主導,馬英九應該為內湖線規劃失當負責;市議員李建昌等人說,儘管民進黨議員、內湖區藍營議員都反對,馬英九仍研擬說帖強勢遊說,主導通過此案,檢調單位應調查馬英九與相關官員是否收受廠商不當利益。

對捷運內湖線的規劃與執行,民進黨中央也定調為「弊案」,決定成立「弊案追緝小組」,指「高捷是政績當弊案,內湖線是弊案當政績」。民進黨將全力追查馬英九、郝龍斌兩市府團隊的決策責任。

市政會議紀錄 爆馬早有決策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則回應說,民國八十二年行政院核定內湖線時,最原始的規劃就是中運量高架,最後也經台北市議會表決通過,沒有民進黨市議員質疑的問題。

民進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昨召開記者會,資深議員周柏雅、李建昌說,北市議會當年原本要求內湖線採高運量,避免重蹈木柵線營運初期系統不穩定的覆轍,甚至日商呼籲應該讓內湖線與木柵線分別使用兩種系統,避免整合問題,馬英九卻一手主導推出中運量案,市府聽從龐巴迪等公司意見,認為兩路線整合沒問題,使內湖線中運量受制於機電廠商的專利設計。

府稱原始規劃 為行政院核定

周柏雅也說,內湖線的電源系統電流強度設計值為三千安培,但是龐巴迪系統的電流強度為四千安培,才會經常跳電,尤其捷運收班前後跳電更嚴重,捷運公司、捷運局卻秘而不宣,不敢公開此事。

議員黃向群說,王郁琦根本是刻意顛倒黑白,日前竟指稱:「當時民意代表、里長都希望早日通車,所以才採取高架中運量系統,不是馬總統一人決定」。但根據民國九十一年一月議會紀錄,此案表決時,民進黨議員與內湖區的藍營議員都反對採中運量高架方案,馬英九祭出黨紀運作要求國民黨支持,才會通過此案,王郁琦不懂亂講話,總統府應該公開道歉。

議員張茂楠、王孝維等人說,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六日的北市府市政會議紀錄,馬英九指示捷運局「就捷運內湖線採中運量高架方式興建案備妥說帖,以爭取市議會議員支持」,顯示議會決定前,馬英九就已經主導決策,內情絕對不單純。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綠成立「內湖捷運追弊小組」

2009-7-21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對捷運內湖線的規劃與執行,民進黨中央昨已定調為「弊案」,決定成立「弊案追緝小組」,全力追查馬英九、郝龍斌兩屆市長團隊的決策責任,並將採取「必要的告發動作」。黨中央也規劃安排黨主席蔡英文搭乘內湖線,「親自體驗」。

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比較高捷與內湖線表示,高捷與內湖線同時動工,高捷已營運、內湖線卻還在測試;內湖線預算從三百多億元追加到六百億元,高捷沒追加,預算控制好;另高捷舒適度超過內湖線,在在呈現藍綠地方首長不同的執政能力。此一比較將列入年底縣市長選舉主軸之一:「高捷是政績當弊案,內湖線是弊案當政績」。

安排蔡英文搭乘體驗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邀集立院黨團、市議會黨團與黨中央幹部,對捷運內湖線召開專案會議討論。鄭文燦轉述指出,會中認為內湖線從規劃到執行,呈現馬、郝兩屆市長團隊的決策責任。

鄭文燦說明,內湖線變更規劃從高運量改為中運量、從地下化改為高架化、從馬特拉變龐巴迪,這三大爭議北市府與總統府均未說明,總統府甚至說變更規劃是順應內湖民意,但實情是內湖選出的七位市議員,不論藍綠都要求地下化、高運量,反對前市長馬英九提議的中運量、高架化。

鄭痛批,總統府以說謊來圓謊、掩飾錯誤,「應進行有品教育」;內湖線缺失讓外界認為其問題不只營運,「可能涉及弊案」,為徹底監督,黨中央決成立「弊案追緝小組」,由市議會黨團總召李建昌任召集人,立院黨團與黨中央協助,全面追查馬英九與郝龍斌的決策執行責任,並會採必要的告發動作,要求檢調深入調查,週三中常會並排定「內湖線弊案追緝小組」進行專案報告。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馬英九,六百多億呢? (黃真羽)

馬英九,請告訴人民,為什麼內捷從得標金額三二八億元,變成完工必須六百多億元?高捷每公里造價只要二十八.八億元,內捷扣掉土地徵收費後,每公里造價卻還要四十八億元?

而且較低價的高捷又美又高運量,高價的內捷卻是又小又擠、運量不足以疏運居民所需?更嚴重的是,內捷恐怕是危險不堪使用的一堆「破銅爛鐵」?(這個詞好像聽你提起過)為何品質這樣腐敗的工程,在你任內卻追加預算高達五次?在國民黨市議員席次過半的優勢下,這樣高價的工程款花到哪裡去了?

為什麼高捷與北捷內湖線同時開工,而高捷早在兩年前完工通車,內湖線為什麼延至今天才匆促上路?這些,才是人民頭家納稅人真正想質問的事!

請不要派總統府發言人出來講什麼:「媒體現在質疑馬總統擔任市長期間的中運量高架設計是否有問題」、「民國八十二年政院核定內湖捷運時,就是核定中運量高架,根本沒有馬總統『更改設計』的問題存在」、「很多現在提出的問題,是捷運系統剛開始的小狀況,把它無限上綱到捷運設計上的問題,府方無法接受」。

總統府無法接受在野黨對捷運設計的質疑,納稅人更無法接受馬英九花六百多億卻搞出一攤腐敗的工程!

請馬英九不要再閃躲到工程設計變不變更的問題上,請回答納稅人:為什麼內捷花人家近雙倍的價錢,卻做出不到人家一半功能、又充滿危險的工程?(作者為財經研究人員)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馬悶棍、郝黑鍋!

營運以來好名聲的台北「捷運」,最近竟被稱為「劫運」!捷運其實很無辜,要為劫運負責的是政治人物,因他們決策錯誤或執行問題,才造成「政治劫運」!

內湖捷運通車後問題不斷,期待通車便利的乘客,在正式通車後擔驚受怕,不少人的大問號是,花納稅人近七百億元的內湖線,怎麼會差這麼多?

還有,花十三億元造的「貓纜」當年通車後也因狀況多被諷為「懶貓」,於今懶貓已停駛近一年,變成「植物貓」。

這兩項工程都是馬英九吹噓的「治市政績」標竿,都在接任台北市長的郝龍斌手中完工營運,卻都禁不起檢驗!

內捷凸槌連連,各方究責指向馬英九當初改大眾捷運系統為中運量決策錯誤,以及郝龍斌急於通車及應變無方等,馬、郝都脫不了關係,於是傳出郝為馬背黑鍋、馬自覺挨悶棍等,馬郝雖否認,但事出有因,並非皆空穴來風。

所謂「馬規郝隨」,於今卻成「馬諉郝扛」,但國民黨文化就是「官大學問大」,權力頂峰的總統更是「永遠不會錯」,郝團隊不敢究馬之責,全擔又不甘心,才會傳出「黑鍋」對「悶棍」說法。國民黨政府還有一招就是「推給前朝」,將責任推給綠營執政時代,但這一招郝沒法用,只能暗自怨嘆。

其實,內捷與貓纜問題,除了政策錯誤、急於秀政績趕通車,裡面是否有違法利益輸送、灰色地帶的政治獻金問題?馬應宣示把承包工程者及馬、郝、國民黨等競選帳戶資金流向每筆都查清楚,才能真正展示肅貪決心。

不過,檢調遇馬英九的案子就轉彎,監委究責卻不敢查馬,反而像幫馬脫責,這樣權權相護,人民只能挨馬政策錯誤的悶棍、背郝執行失當的黑鍋!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馬郝不好 (呂一銘)

內湖捷運出包事故接二連三,責任誰屬?卻只見馬團隊和郝團隊隔空喊話,都說和自己無關,但都說會處理善後,然又使事情如弊案雪球般,愈滾愈大;復再爆出一堆如「高運量」改「中運量」、馬特拉、龐巴迪機電系統整合技術問題等,官員都解釋不清楚,欲以「降價」來平民憤,把人民頭家當白老鼠來實驗(邊營運邊修改),更是荒唐到家。

再者,像監委可能「約詢」馬總統,監察院官員居然說,修憲後彈劾總統的權限已由監察院移到立法院,監院是否可以因「總統以前擔任其他職務」的疏失加以彈劾,還得透過聲請釋憲,令人啼笑皆非。此並非「約詢就彈劾」,何況即便總統有罪亦是卸任後處理。而法務部則更官僚,猶說未經檢舉,檢方不便主動偵辦。官話連篇,復見顢頇,真是活活害苦了社會大眾!

馬英九和郝龍斌之間好不好,彼此搞權鬥,干百姓屁事!但因為我們是納稅人,就得管管他們在貓纜或內湖捷運究竟出了什麼事?應該負起什麼樣的責任?這才是正辦!詎料馬、郝團隊互有心結,卻想百般遮掩,有諉之「先天不良」(規劃十三年,歷經四任市長),或推之「後天失調」(混血機電系統),理由十大堆,就是不願扛起責任,讓馬英九標榜的「清廉、改革」顯得諷刺無比!

所謂政策錯誤比貪污更可怕,一個政治領袖「不能做對事情,或把事情做對」,就是無能!因此,當初設計規劃(機電系統的抉擇)捷運的政策,是誰決定的?目前荒謬的說法,是馬市長係「尊重」專家的意見決定;殊不知政策的決定權在機關首長,豈是「合議制」?而施工、運轉、上路等發生事故,才歸技術官僚負責。如今本末倒置,欲蓋彌彰,竟要相關局處長、技術官員扛責?簡直莫名其妙!

又譬如馬市長明知包括系統整合有疑問,為何選擇中運量系統?為何執意增加松山機場站,因而追加一六六億元預算?為何採用龐巴迪系統?現任郝市長說:「選擇龐巴迪公司是經過專家評估」;外界認為他替前市長揹黑鍋,還答非所問說:「完全沒有這種感覺」。這句話懂者自懂,就是糊弄市民頭家不懂!

看到高雄市的不斷改善和努力,到今天舉辦高雄世運的舉世驚艷,再看首善之區的台北,卻是倒退嚕。作為一甲子多的老市民,在在感到憾焉!

(作者為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馬英九與內湖線

Passion: 慕容理深のblog

2009/07/14

The Italian problem is not Silvio Berlusconi. History (dare I say from Catiline on) has been brimming over with adventurous men, who were not lacking charisma, who had a restricted sense of State but an extremely broad sense of their own advantage


When society did allow them to, then why take it out on these men and not on the society that allowed them to do as they pleased?

Umberto Eco, 2009
Translated from Italien by Vittoria Farallo



郝龍斌別擔心,不用去理會這種聲音:困捷運車廂50分鐘、徒步走軌道 乘客火大:郝龍斌下台!

而且,郝市長,請放一百個心!因為下一次市長選舉之夜,你還是可以大聲地向令尊郝柏村大將軍報告說:山頭保住了。

這一切有憑有據,絕非誑語。平劇憑據來自於敝人關於「馬英九與內湖線」這個冷題目的考據。我知道郝市長您忙著收拾那到今天都還不知從何打理起的一堆爛攤子,不可能有餘暇讀這類東西。而就我的觀察經驗來判斷,就算我寫得再簡短淺白,您的支持者們也沒幾個有耐性能耐來讀懂我的分析。

這篇是寫給台派,尤其是民進黨人看的,用意在勸他們千萬別派人出來搶您的寶座。啊...朋友們都知道,我不可能也不必去幫中國國民黨;我只是要勸民進黨別傻了,不要再浪費精神與金錢在絕對打不贏的選戰上。


話說在馬英九卸任台北市長之前不久,在2006年6月13日,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推出了一部曠世奇作:《施政成果報告》。雖然只是一份「簡報」,但內容卻相當「豐富」。

《施政成果報告》

我在2006年底第一次讀到這份長達134頁、圖文並茂的報告。如今再整個重讀一遍,還是不禁嘆一聲:「台北捷運局幹得好」^^。當時的捷運局顯然對非常得意於自己的施政成果,否則就不會在7月27日將這份報告廣發給各市府單位。說也奇怪,現在上網找,卻很難尋得這份文件。藏諸名山,因為不再有閱讀價值或利用價值?

幸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網站上,還能找到捷運局施政成果報告這個網頁,提供該報告PDF檔的下載點。網頁上,有來自於捷運局的這麼一段簡短,但語句欠通順的說明:

回顧十多年來努力建設今日歡喜迎接豐碩的成果76.6公里雙十路網雛型建設,讓民眾感受到快捷、便利、舒適、安全的運輸服務給予捷運建設更多的支持與鼓勵激勵我們繼續向前邁進.建構世界一流的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及無線資訊雙網,結合三鐵`航空及藍色公路成為最具競爭力之國際大都會.

「回顧十多年來努力建設」?其實,整份報告儘是講「八年」,例如,其第二部分的標題:「豐收的八年」。所謂八年當然指馬英九在市府的八年。信手拈來,報告中到處看得到馬英九的身影,先前讓「劫運」起死回生的陳前市長則像從未存在過似的。 (幸好這年頭技術夠發達、攝影成本夠低,不用像前蘇聯政權那樣,每隔一陣子就得在暗房中動手腳讓某人從紀念照中消失。)

換言之,「施政成果報告」這個標題應該改為「八年來施政成果報告」較妥切。至於到底有哪些「成果」,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下載來一窺究竟;此處就不多作介紹,免得被在大熱天被迫走軌道的內湖線乘客們抗議。此處只集中引述、分析這份報告的〈附錄一:馬市長八年任內至本局及各工程處參與捷運建設視察及活動一覽表〉。要瞭解馬英九與內湖線、乃至整個台北捷運,與其蒐羅那些通常大同小異的媒體報導,倒不如直接從這份由市府內部整理出來的一手資料下手。

這表格有點亂,除了書寫排版格式不一致之外,還有幾條未按時序排列。幸好不是陳定南當市長,否則一定有人挨他教訓一頓。

在不離原文訊息的原則下,我把全部 73 條稍作剪貼整理,略去一些對市府行政機器才有意義的註記。各條的構成依序包含:編號、日期、地點或捷運路線、市長行程說明。

這些活動事件性質各有不同,大致可分四類:巡視工程與工作會議、典禮儀式、公關聚餐、水災善後。四類分別著色,以便識別。另外,我在一些條目下加上我個人的說明或簡短評析。

馬市長八年任內至本局及各工程處參與捷運建設視察及活動一覽表

01) 1999.02.05 南港線:CN253A 車行地下道通車

02.05 南港線:CN253A 車行地下道通車

新店線通車

馬英九擔任市長後第一次到現場。
這個地下道當時已可通車,顯然,主要工程在陳水扁卸任時已完成或近乎完成。

02) 1999.08.09 新店線:南段全線動態測試捷運活動

距離上一項有半年之久,三個月後,此線通車。

03) 1999.09.07 南港線:視導南港線先行通車路段工程

04) 1999.10.06 南港線:巡視捷運系統南港線CN257標車站

05) 1999.10.20 新店線:視察全線完工狀況及聽取未來營運簡報板南線通車

06) 1999.11.11 新店線:新店線全線通車典禮

07) 1999.12.24 板南線:板南線通車典禮

馬英九上任滿一年。此時台北捷運網的第一個十字正式形成。這兩條主線的工程從黃大洲市長時代就已開始。陳水扁數度鑽進地下去盯工程進度,但兩次條線的通車典禮都沒邀請他。

08) 2000.02.02 捷運局: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此後每年捷運局聚餐,馬英九都親自參加。

09) 2000.04.23 南港線:CN251標維修線工程視察「2002捷運博覽會」在2000年開幕。

10) 2000.04.25 世貿二館:馬市長主持2002捷運博覽會開幕典禮

「2002捷運博覽會」在2000年開幕?在為2002年的市長選舉暖身吧?!

11) 2000.06.26 板橋線:板南線新埔站段通車前營運演練

12) 2000.08.31 板橋線:龍山寺站至新埔站段暨小南門線通車典禮

13) 2000.10.14 南港線:市長至南港線東段CN258、CN259C標視導

馬英九任市長已近兩年。此時的工程進度都是陳水扁時代的延續。

14) 2000.11.18 內湖線:木柵延伸(內湖)線工程發包策略簡報會議

內湖線第一次出現。此時還在市府內開會,連工程發包的遊戲規則都還未議定。

15) 2001.01.11 捷運局: 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16) 2001.01.17 北區工程處:春節活動

17) 2001.07.27 新莊線:開工典禮

兩項之間有 9月的納莉大水災淹掉大半的捷運。市長呢?

18) 2001.12.03 蘆洲線:CL700A區段標開工典禮

19) 2002.01.29 捷運局: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20) 2002.04.01 龍門國中:龍門國中開工典禮(捷運局代辦工程)

21) 2002.04.01 濱江國小:濱江國小開工典禮(捷運局代辦工程)

捷運局「代辦」許多與捷運毫不相關的工程。在此只討論捷運,所以一律加槓條。
這項政策很奇怪,值得好好研究。

22) 2002.05.09 臺北車站:納莉風災至臺北車站慰問同仁

納莉的七個月之後。

23) 2002.05.23 內湖線 :CB420標大直段工程開工典禮

24) 2002.07.09 土城線:CD551隧道貫通典禮

25) 2002.07.22 新莊線:CK570C標開工典禮

26) 2002.08.05 新莊線:市區段開工典禮

與新莊線有關的第三次開工典禮。樂此不疲。

27) 2002.08.30 中區工程處:中區工程處13週年處慶

十三年有什麼好特別慶祝的?跟三個月後的市長選舉有關吧?!

28) 2002.09.19 濱江國中:濱江國中開工典禮 (捷運局代辦工程)

29) 2002.10.14 麗湖國中:麗湖國中開工典禮 (捷運局代辦工程)

30) 2002.11.01 信義線:世貿中心站開工典禮

馬英九連任市長。馬在2002年共出席十次捷運局舉辦的慶典;往後半年則全無此類行程。

31) 2003.01.10 新店線:新店線小碧潭站施工視察

32) 2003.01.16 土城機廠:土城線工程視察

33) 2003.01.26 新莊線:大橋國小站工地施工視察

34) 2003.01.26 新莊線:松江南京站連續壁施工視察

35) 2003.01.29 捷運局: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36) 2003.02.10 新店線:小碧潭站施工視察

37) 2003.02.10 蘆洲線:蘆洲線工程工地視察

38) 2003.02.13 新莊線:新莊縣轄段視察工地工程進展

3月開始拆樂生

38) 2003.04.18 板橋線:龍山寺站與其共構之萬華區政中心新建工程視察

4月中旬台北市和平醫院發生院內集體感染SARS事件

40) 2003.07.13 內湖線 :內湖線CB410標舉行動土典禮

與內湖線施工有關的第二次典禮。

41) 2003.12.22 新莊線:潛盾機聯合發進祈福典禮

與新莊線施工有關的第四次典禮。

42) 2003.12.24 捷運局: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計畫融資協助契約暨信託聯合簽約典禮

銀行融資達一百億。

43) 2004.01.08 捷運局: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44) 2004.04.19 新莊線:大橋國小溫水泳池啟用典禮

45) 2004.07.29 新莊線:視察松山機場站工程

46) 2004.08.28 內湖線 :拜訪淹水受災戶

捷運施工,水淹民宅。

47) 2004.09.04 新莊線:再度拜訪淹水受災戶

另一條捷運施工,另一次更嚴重的水災。淹北市不夠過癮,淹北縣。

48) 2004.09.09 新莊線:市長赴捷運局針對淹水案精神講話

49) 2004.09.12 內湖線 :拜訪康寧路三段淹水受災戶

50) 2004.09.21 新莊線:三重市光興活動中心問候申請災民header=[台北市捷運局《施政成果報告》,2006/06/13] body=[捷運局也包辦景美女中的工程。馬英九當然不會缺席。] cssheader=[bos] cssbody=[bosB] fade=[on]

51) 2004.09.29 新店線:新店線小碧潭支線通車典禮

52) 2004.11.05 龍門國中:龍門國中啟用典禮

53) 2005.01.28 捷運局: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54) 2005.02.03 新莊線:松江南京站隧道鑽掘施工視察

3月19日:「樂生保留自救會」成立。

55) 2005.03.23 土城線:偕同臺北縣林代縣長視察土城線工地

56) 2005.04.28 信義線:CR580A標工地開工典禮

57) 2005.07.26 信義線:CR580B標工地開工典禮

與信義線施工有關的第三次開工典禮。

58) 2005.08.29 土城機廠:慰勞泰籍施工人員

在高雄泰勞事件後。

59) 2005.08.31 新莊線:民權西路站、大橋國小站防颱準備作業視察

去年淹怕了。

60) 2005.09.29 六合市場:施工視察(捷運局代辦工程)

61) 2005.10.01 新莊線:CK570A標防颱準備作業視察

62) 2005.10.03 木柵線:木柵線忠孝復興站聯合開發大樓新建工程上樑典禮

63) 2005.11.11 濱江國中:濱江國中啟用典禮(捷運局代辦工程)

64) 2005.11.19 新莊線:新莊線縣轄段貫通典禮

header=[建議捷運局] body=[這款封面比較誠實啦。] cssheader=[bos] cssbody=[bosB] fade=[on]與新莊線施工有關的第五次典禮。

(相關照片太多了,捷運局當初應該像我建議的這樣,直接找一張馬英九出席典禮的照片放在報告的封面上啊!XD)→

65) 2005.12.12 內湖線 :CB420標,潛盾隧道貫通典禮

與內湖線施工有關的第三次典禮。

66) 2005.12.16 成功高中:體育館力行樓改建綜合大樓工程開工典禮

67) 2005.12.16 濱江國小:啟用典禮(捷運局代辦工程)

68) 2005.12.19 萬華國中:校舍改建開工典禮

2006年1月9日:樂生保留自救會向馬英九陳情,但被警察阻擋。

69) 2006.01.13 捷運局:本局員工年終聚餐

70) 2006.01.18 內湖線 :視察松山機場站工程

內湖線開工後三年半之後,第一次視察工程,而且是第二次視察馬希望藉以通航中國的松山機場。(參閱第45項)

71) 2006.04.17 板橋/土城線:與臺北縣周縣長視察板橋線第二階段及土城線工程

通車前一個半月。

72) 2006.05.31 板橋/土城線:板橋線第二階段及土城線完工通車典禮

73) 2006.07.18 內湖線:電聯車手動駕駛及內湖機廠視導

內湖線開工後四年後,第二次視察工程。地點是在內湖機廠。


整體統計

馬英九與台北市捷運局

  • 巡視工程與工作會議:26次;
    但與捷運有關的其實只有 25項
    ,其中有2項為了防颱準備。
  • 典禮儀式:31
  • 公關聚餐:10
  • 水災善後:6

扣掉一次簡報會議,馬英九平均一年去三次捷運工地。但是,2001、2002這兩年連一次都沒有,不像吃尾牙那麼規律。

典禮儀式與公關聚餐兩項加起來,一年平均五次。統計圖可以讓我們把這個人看得更清楚。

多年來一直有人指責馬英九只會作秀;但這張統計圖所顯示的則是:馬英九作秀遠多於做事,而且兩者在選舉行事曆上的變化是經過計算的。


馬英九在 (?) 內湖線

最後再回來看他與內湖線的關係。以下把相關的八條資料彙整在一起:

  • 14) 2000.11.18 :木柵延伸(內湖)線工程發包策略簡報會議
  • 21) 2002.05.23 :CB420標大直段工程開工典禮
  • 40) 2003.07.13 :CB410標舉行動土典禮
  • 46) 2004.08.28 :拜訪淹水受災戶
  • 49) 2004.09.12 :拜訪康寧路三段淹水受災戶
  • 65) 2005.12.12 :CB420標,潛盾隧道貫通典禮
  • 70) 2006.01.18 :視察松山機場站工程
  • 73) 2006.07.18 :電聯車手動駕駛及內湖機廠視導

這份清單顯示,馬英九到任期最後一年才到工地現場視察。在開工以後三年半期間,他只對剪綵有興趣。而且,馬第一趟去看的是他念茲在茲的三通建設,然後去看已經設置好的內湖機場(否則如何看得到電聯車手動駕駛?)。在真正「硬斗」而且需要緊盯的土木營造過程,我們看不到他的蹤影。

儘管馬英九動輒把內湖科學園區、松山機場掛在嘴上,但對於連通這兩個地方、耗資超過五百億的重大交通建設內湖線卻相當冷漠。他被稱為「不沾鍋」,真是名不虛傳。他不去碰實際的事物,當然什麼也沾不到。內湖捷運工程造成淹水,他沒有錯,因為他根本沒去現場看過,不知道有缺點:過失在下屬、在包商,他完全不用負責。正因為有這種「高度」,所以事後可以向工作人員來番精神訓話,順便扮演起善心大人去慰問受災戶。軟柿子全留給自己吃。

同理,工程進度落後、周邊塞車、列車車廂設計得比木柵線還窄小、乃至於營運後頻仍出現的大故障,一切的一切,也都不關他的事。這正所謂「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最佳示範與寫照。馬英九不愧出身官宦世家,太平官好自為之的精神在他早已臻至爐火純青的境界。宋楚瑜再厲害,硬是缺了滑溜這一味,莫怪乎最後在連、馬夾殺之下,最後連整張牌桌都給輸掉。

我知道有人會反駁說:市長何必事必躬親。

市長當然不用事必躬親,但這並不表示他就可以「凡事不必躬親」。這是個簡單的邏輯問題。而且如果是這樣,馬英九就沒資格說「我也會蓋貓纜」。當然這個轉眼間已成危險建築的大玩具的相關責任與爛攤子也都不關馬英九的事。他永遠不會有錯,永遠不必背責任。這不靠一大群人幫忙粉飾、頂罪,不靠公眾的盲目縱容,絕對辦不到。所以囉,過錯還是大家有一份嘛,而既然如此,那就不用追究了,至少追究不到他...余文你說是不是?!

「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

馬英九的為官風格的相反面是他前一任的那個「馬特拉不拉,我們自己拉」。 隨意找出幾件當年新聞照片、影音列一張小清單,略作比較。資料來源主要是中央社、台視、還有國民黨旗下的中央日報,沒有一家在立場上是挺扁的:

  • 1994/12/06,捷運淡水線電聯車出軌,現場報導。
  • 1994/12/06,陳水扁:捷運系統要全面檢討 。
  • 1995/05/06,臺北市長陳水扁用工程吊車,檢視捷運木柵線已完成補強的一處帽樑裂縫,對絕大部分尚未經尚未經補強的地方,希望捷運局加速修復。
  • 1995/01/29,台北市長陳水扁由捷運代局長鄧乃光陪同,巡視捷運工程南港線CN254標。陳市長在關心工程品質的同時,對於殘障設施的設置也再三詢問有捷運局人員。
  • 1995/06/17,臺北市長陳水扁昨視察捷運木柵線,在檢修廠聽取技術人員說明車體結構零件在行駛時可能會碰上的問題。
  • 1995/08/04,臺北市長陳水扁昨至捷運淡水線軌道上視察軌道基板鏽蝕剝離狀況。
  • 1995/08/06,捷運木柵線第三度爆胎,臺北市長陳水扁昨日前往木柵機房,聽取米其林輪胎公司人員的報告。
  • 1996/04/19,法商馬特拉公司總裁達拉斯到臺北市政府拜會陳水扁市長就木柵線未付款部分進行談判。
  • 1997/11/06,臺北市長陳水扁巡視捷運新店線工程,由羅斯福路、和平東路口的古亭店步行至臺大醫院站,長達三公里。
  • 1998/08/26 台北市長陳水扁視察捷運南港線BL7至BL11工程,陳水扁在地下隧道步行五公里視察工程進度。
  • 1998/12/24,捷運新中線通車。

以下兩則是納莉大水災後的新聞:

  • 2001/09/18 陳水扁總統到台鐵台北車站視察,面對整個泡在水裡的台北捷運車站,陳總統顯得面色凝重。 (台灣史上最經典之苦瓜臉之一)
  • 2001/09/23 陳水扁總統視察台北火車站和捷運台北站地下室積水清除情形,並慰問勉勵國軍官兵。(市長呢?)

事實勝於雄辯。在捷運的建設經營上,陳、馬兩人的心態、性格、信念決定了他們的施政行事風格,從而影響了台北捷運的命運。

高級的台北市

多數台北市民是北捷受益的受益者,同時,多數台北市民敵視、甚至仇視奠定北捷良好基礎的功臣陳水扁。他們的敵意恨意打從上個世紀就開始了。
所謂「反貪腐」只是他們的反扁所用的一面新旗幟。就算陳水扁過著像僧侶般的生活,他們還是找得到理由來反扁。就算陳水扁把他們的生活環境改造得像天堂一樣,他們還是不會對他有什麼好感。因為他們打從心底無法接受:這個南部來的草包子竟然可以如此優秀。由於這種心態,這個草包子給他們帶來的好處對他們來講,反而是一種侮辱。一國首都有這麼多人心理不平衡,政治怎能不亂?

況且,在這些人當中,有很大一部份在海外有所佈局,甚至置產。所以,這些人並不用在意台北的市政品質;況且,台北、乃至於台灣的缺點,正可以襯托跨足外國的自己高人一等。在這個過客心態瀰漫的城市,市議員長期騙人家說自己沒有美國籍,並不算嚴重;市長、總統到底有沒有綠卡,也是毋須計較之小事。

在這個處處可見政客、掮客、賭客、恩客、吃客、門客、投機客、名利客、東南西北客的城市裡,過客族的廣泛存在並不足為奇。對這些人而言,高高在上的市長必須是跟自己一樣的高級人等,即使他在市政上擺爛,也根本無所謂。所以在北市府做牛做馬四年的陳水扁實在是個大傻瓜;而上次在市長選舉落選的謝長廷有福了,因為他不用走這麼一趟冤枉路。對於這一點,跟我一樣是老台北人的謝先生應該也了然於胸吧。

將這款市民結構拿來對照一次比一次更超現實主義的市長選舉後,我雖非民進黨員,但還是要再次苦口婆心地勸告民進黨,放棄北市長選舉吧,因為貴黨的傳統理念價值與多數台北市選民並不相容,甚至相反。不值得啊。貴黨與其要花錢打北市長選戰,還不如去包牌簽樂透;如果貴黨還是堅持不肯放棄,想勝選,就徵召這一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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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3441
  • av388098 , 發言:
2009-07-22 09:53:20
媒體不能不坑聲了,新聞求真求正義為公民把關!
臺北市所有建設該通通放大鏡檢驗
有無掏空集團在掏空臺灣納稅財?
做國際遊游泳池國小也知道10線道
做八線道發包+設計費撥款35億太離譜
要用何種遮羞布遮羞?
全民和臺灣所有媒體當盡責監督http://www.shadowgov.tw/files//theme/gov/bg/NV/detail/comment_but-trans.png
多一分監督
多一分負責
  • # 23434
  • jameslu920 , 發言:
2009-07-22 05:06:07
由貓纜和柵湖線的弊案來看,
馬英九不只沒有把他家之外的人當人看,
再再證明馬英九是一個沒有擔當,沒有能力的假面具.
現在司法監察檢調遇到中國國民黨遇到馬英九及其黨羽會轉彎.
(屁股大小只有他們知道,今天懲戒判刑明天升官發財.)
馬英九是笨蛋.
臺灣全國人民不是笨蛋.
歡迎TVBS食屎團帶領所有殺扁名嘴到貓空軌纜裡面long stay.
  • # 23433
  • SABBATH , 發言:
2009-07-22 04:28:54
↓↓↓大家一定忘了有這件事↓↓↓


『南北大串聯,全民大告發』   司法節全民大告發

領隊:胡忠信、邱毅、鄭村棋、黎建南、張友樺、蘇盈貴、高金素梅

時間:2006-01- 11

報名方式:
請在網路報名:徵千名敢死部隊
http://myurl.com.tw/kmru
邱毅BLOG:
http://blog.xuite.net/chiuyi1

時間:
台北:1月13日上午9:30在中正紀紀念堂集合
高雄:1月13日下午2:30於市中路跟大同路交叉口公園(高雄地檢署 斜對面)

「全民告發小組」成立說明

壹:成立緣由
我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稱刑訴法﹚,雖未臻完美,但尚稱周延。其採取審檢分立制度,檢察機關負責犯罪之偵查,起訴,審判機關(及法院)負責審判。審判機關屬 於被動地位,即刑訴法第268條不告不理之原則,但檢察機關則應居於主動、積極之地位,即刑訴法第228條第一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 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刑訴法第232條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但限於直接被害人,而政府官員貪污舞弊,雖然人民(納稅人)蒙受鉅大損害,卻為間接被害人,而非直接被害人,故不能提出告訴。

貪污舞弊之罪,若當事者不自首,人民亦無告訴之權,豈非消遙法外,故法律設計公務公務人員之告發義務,即刑訴法第241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若主管長官不盡此義務,並有刑責,即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三條:
「直署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近年來若干重大弊案,其違法貪瀆之行徑,已到令人痛心疾首,匪疑所思之地步,當事者目無法紀,心無羞恥,豈會自首?人民痛心憂慮,卻無權告訴,而知 情之行政監督,檢調偵查公務人員,不但未盡告發義務,甚有包庇之嫌,部分檢察官雖具有司法正義感,卻不敢以「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而發動偵查權,以致貪 污枉法之輩益形猖狂,無奈人民陷於悲憤無助,司法功能幾近癱瘓。
所幸刑訴法有人民權利告發之設計,即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因為一般人民不知有此條文,或知此條文,卻不知如何告發?故我等七人成立「全民告發小組」,邀請人民共同搶救司法,實行刑訴法第240條之權利。

為強調全民告發活動在挽救陷於癱瘓之司法,具有神聖嚴肅之意義,特選一月十一日(星期三)司法節,號召全民告發。
貳、全民告發之目的:
一、 搶救司法
當特權貪官寡廉鮮恥,行政及檢調公務人員不盡告發義務,司法幾近癱瘓,為挽救司法,依法行使告發權。
二、修補法網
我國刑法第一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即罪刑法定主義,但為何一些令人髮指、不恥之行為,如總統府內炒股即無處罰之規定,顯然法律出現破洞。故將對於未必能成罪之貪腐惡行亦將告發,以提醒立法機關修補法網,迅速立法。
二、 捉拿國賊
一般竊賊,偷竊私人財務,數量有限,被害人尚可告訴;但貪污犯偷竊國家財物,數以億計,卻無人能予告訴,唯有全民告發,才能捉拿國賊,予以法辦。
三、 為「獨立檢察官制」催生
藉全民告發,尤其上千人聯名告發,彰顯唯有檢察官不會受到特權施壓,行政干預,才為能維持司法正義,而「獨立檢察官制」或「檢察官獨立制度」必須建立。


附:相關資料,請查詢立法委員邱毅網站
網址:http://myurl.com.tw/kmru


「全民告發」十問十答

一、 什麼人可以告發?
答:任何人只要具備意識能力,不必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即年滿二十歲),但因為告發需攜帶國民身分證,而我戶籍法規定十四歲以上應領取國民身分證,所以,只要精神正常,年滿十四歲領有身分證的人,甚至是被褫奪公權者都可告發。

二、 什麼時候告發?
答:我們在一月十一日(星期三)司法節,上午 點,全民告發

三、 到哪裡告發?
答:依刑訴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知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所以,總統府內的犯罪,或被告住所,居所或所在地在台北者,均可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博愛路131號)去告發

四、 憑什麼要告發?
答:1.為了要挽救司法,修補法網,捉拿國賊,獨立檢察官制度
2.因為官員不盡刑訴法第241條之告發義務。
3.憑刑訴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所規定的人民告發權

五、要不要寫告訴狀?
答:不需要。個別告發者只要按鈴,申訴你要告發的事實即可,但您要謝也可以。

六、要帶什麼證件?
答:國民身分證,另外要帶印章代替簽名也可以。

七、以什麼方式告發?
答:1.參加我們「全民告發小組」的聯名告發,請於一月十一日 時於博愛路131號前排隊即可
2.自行告發者,請準備一些讓你認為有犯罪可疑資料來源。

八、可以帶什麼?不能帶什麼?
答:可以穿上您自己設計的頭巾、衣服、上面寫出您參與告發的目的,如「挽救司法」、「捉國賊」、「我要獨立檢察官」之類,不能帶一般集會遊行的旗幟,有竹 棍的牌子,因為法院前不能集會遊行,所以,我們是排隊而不是集會;我們是告發,不是遊行,這是自動自發的活動,沒有人會供給你頭巾、服飾,必須自己設計, 而為了表現我們對司法的尊重,請穿著整齊,並遵守法院的規定。

九、會不會構成誣告罪?
答:只要您所說的都是事實,是從報章雜誌上、媒體網路得到的消息,即是陳水扁所說的「有所本」,是有根據的懷疑,就不會構成「誣告罪」,若您參加「全民告發小組」的聯名告發,我們會準備好資料,您更不必擔心。
十、對同一人、同一事件,可以重複告發嗎?
答:可以。法律上的「一事不再理」,是判決確定後的事情。所謂「同一案件」是起訴以後的事,在偵查階段,沒有這些問題。所以一萬個人對同一人的同樣事件,只要該事件未被起訴,告發一萬次都可以。

參、全民告發之法律效果
檢察官對於告發,必須依刑訴法第228條開始偵查,若偵察結果是「不起訴」,依據刑訴法第255條敘述理由。並以正本送達告發人,告發人雖無聲請再議之權利,但若發現不起訴之理由不能讓人接受,則可採取下列方式:
一、 訴諸媒體,發動全民公評。
二、 依刑法第125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之規定:「……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承辦檢察官提出告訴。

肆、全民告發方式:
一、 聯名告發
民眾可參加我們「全民告發小組」一起聯名告發,欲參加者,於一月十一
日 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在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市博愛路131號)前排隊 。
二、個別告發
民眾可單獨一人或集合數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對欲告發之對象,提出足可令人懷疑犯罪之證據(只要從報章雜誌,媒體網路上拿到的資料就可以,告發人不必查證,查證是具備偵察權,強制處分權的檢察官應該做的事),但不能以空穴來風,沒有根據的事告發,那會犯上誣告罪。

報名區:http://blog.xuite.net/chiuyi1/1?st=c&w=191137&re=list&p=1


『南北大串聯,全民大告發』:十大國賊現形
國賊 犯罪嫌疑事件

陳水扁
高捷弊案收受獻金、縱任親信貪污舞弊

陳哲男
高捷弊案非法收取泰勞佣金、境外洗錢、總統府內炒股

吳淑珍
總統府內炒股

謝長廷
玉皇宮政治獻金案、美術館募款餐會、京城建設退佣金案、高雄捷運退保證金案、高捷公辦六標案、高雄捷運工地塌陷案、溢列高捷權利金110億

陳敏賢
剥削泰勞、公辦六標、高捷混凝土採購案、高捷公共藝術設置、基金會洗錢

林文淵
中鋼為高捷最大股東,未能善盡監督之責,並涉入混凝土採購案

陳振榮
身為高捷公司董事長,卻縱容副董事長陳敏賢違法亂紀

周禮良
公辦六標、混凝土採購、西門子欠繳股金機電工程、溢列高捷權利金110億

朱 楠
在擔任高雄檢察長任內包庇謝長廷瀆職行為

馬永成
總統府內炒股
  • # 23418
  • peterchiu , 發言:
2009-07-21 14:24:33
新北市==西貝市==賣黑心假貨的市場
新北市==死偝市==詛咒全民死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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