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率低 馬法部任內肅貪爭議多
2009-7-14

查賄判決表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宣示的「三個月肅貪」本月八日屆期,結果國防部、法務部等提出來的肅貪報告,如預料之中引發外界訾議,不少民眾憶起,馬英九當年最引以為傲的肅貪查賄成績,是他在八十三年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將全國各縣市議會數十位正副議長候選人起訴;事隔十五年後的今天,重新檢驗馬當初查賄績效,發現起訴的三十二位正副議長候選人,有罪率竟然只有四十六.九%。
有人纏訟13年 堪稱世界紀錄
上述三十二位正副議長候選人中,已有十五位無罪確定,另二位公訴不受理。最快判決確定的是前台中縣議長林敏霖,八十五年二月一日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最慢為前台中市議長郭晏生,竟拖到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才獲判二年三月徒刑定讞。
郭晏生案從檢方發動偵查到法院結案,歷經最高法院四度發回,台中高分院五度判決、四度更審,司法機關花十三年才能斷定他賄選成立,到底是檢方查賄時蒐證不足,還是法院審理吹毛求疵,延宕案件正常進行,民眾看來霧煞煞,但這樣的司法效率或許已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當時國民黨內也批辦案粗糙
據了解,當年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查賄績效,在國民黨內也飽受質疑,鑑於不少人起訴後未能定罪,認為檢方未嚴謹蒐證、辦案粗糙。相對的,不少民眾也質疑檢方在馬部長帶頭下「全力衝績效」的結果,造成許多被告訟累多年、最後無罪,使他們成為司法斲傷人權的最大被害人。
查賄當比賽 無形中侵害人權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說,當時檢方在馬部長「支持」下,查賄查得轟轟烈烈,但整個查賄像是一場競賽,「看誰查得最多、辦的層級最高」,在這樣爭先恐後氛圍下辦案,無形中人權就受到侵害了。
第一次政黨輪替前,時任法務部長的葉金鳳八十八年三月間發表「檢察改革白皮書」,報告中也對偵辦八十三年縣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的司法效率頗為不滿,提到當初連縣市議員共起訴四百三十四人,但隔了四年,判決確定者只有一百零九人,其中定罪率只有六十一.四六%。
葉金鳳在白皮書中坦言,涉案正副議長和縣市議員任期已屆滿,有的還邁入新任期,但案子一直未定讞,檢察署辦案時應檢討過去的案例,改進偵辦技巧,才能讓賄選案在嚴密蒐證下速審速結、無所遁形。
至於為何起訴這麼多人卻定罪率偏低,根據上述「檢察改革白皮書」解釋,認為是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法律見解歧異,對於縣市議員何時才算「有投票權之人」看法不一。
有法界人士指出,偵審一件賄選案要拖上數年、最長甚至十三年才能確定,檢察官和法官可以有千百個理由來解釋,卻無視「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名言,何況案件審理中,前嘉義市議長蕭登旺、前高雄縣議長吳鶴松早已等不及最後結果而離開人世,這樣曠日廢時、品質有待商榷的司法訴訟,人民要向誰討回公道?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拚績效大拜拜 冤枉多少人
2009-7-14
記者劉志原、賴仁中/特稿
馬英九宣示「三個月肅貪」,各檢察署忙著傷腦筋如何讓成績好看一點,這場景與十六年前馬英九當法務部長的議長選舉大查賄似曾相識,當時全台查透透,八成候選人遭起訴,數字很漂亮,媒體登很大,但最後有罪率不到一半,成績慘不忍睹,當年的主事者有對一半以上的無罪被告,表示過一絲絲歉疚之意嗎?未曾表示歉疚 對得起受害者嗎?
當年主打查賄的馬英九部長,現今成為馬英九總統,他宣示肅貪之餘,有沒有想過當年那場查賄大拜拜,耗損了多少司法資源?檢方為了順應上意追求「亮麗成績單」、起訴了多少原本不該起訴的案件?又是誰造成眾多無罪被告,被迫走上冗長司法之路,弄得身心俱疲、形象破毀?以及司法最後因此而受到人民信賴嗎?
法界認為,追求辦案「績效」並非不可行,但不能以起訴件數、被告人數、不法金額多少來計算,而且起訴不代表有罪,真正的辦案績效,應該是以起訴到法院審理後被告的「有罪率」來衡量才是正辦。
辦案講究證據,不能只為迎合長官,但為了讓主子滿意、追求好看的起訴數字,就有可能證據不充份、辦案品質不佳就起訴,法官對於這種案子又怎麼能做出有罪判決。
一名法界人士說,如果馬英九有對當年的那場查賄,真心誠意檢討一下,如今就不該再以總統之尊宣示肅貪,應把「司法的事還給司法」,但他顯然認為,宣示肅貪可如當年一樣成就個人名聲,似乎完全發揮他好大喜功、沽名釣譽的馬式本色。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要查賄又挺賄 馬雙重標準
2009-7-14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上台後高喊肅貪,強調不是玩假的,為政也要走正道,但反觀馬從台北市長一路到總統,多次選舉中,對有案在身的黨內同志也同樣力挺到底的態度,以致他的肅貪,讓人懷疑是不是親疏有別。
馬英九除對於黨產問題一拖再拖外,其他包括貓纜弊案、三中交易涉賤賣案、國發院賣地涉圖利案或小巨蛋案等,不但懸而未決,社會大眾也看得霧煞煞,不少法界人士指出,馬總統既然誓言肅貪查弊,似乎應該先向自己或自家人開刀以展現魄力,否則難脫辦綠不辦藍的外界疑慮。
回顧馬總統過去言行,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選舉期間曾五度拉著已故的前基隆市長許財利的手作保證,被外界視為「馬利兄弟」,結果許涉及公車處購地弊案,被基隆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處七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八年,馬當初在未宣判前,堅持提名許財利並強力輔選,並表示司法未判決,不該亂扣帽子,不該抹黑人格;前後對照,顯然馬英九的肅貪做法標準雙重。
此外,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曾經多次南下台東縣,為吳俊立妻子鄺麗貞站台拉票輔選台東縣長,然而吳俊立是因為貪污弊案被判刑才由妻子代夫出征,馬英九面對記者質疑時還表示:「罪不及妻孥…她家人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鄺麗貞符合國民黨的條件。」
沒想到,這一位在馬口中符合條件的鄺麗貞當選縣長後,去年不但在颱風天出國,還爆發「假考察真觀光」案遭到司法調查,經濟部也追回卅七萬餘元出國經費。
不過,這件案子到了監察院似乎也未脫「官官相護」文化,在輿論壓力下,監察院直至第二輪才以過半數同意彈劾,但卻出現不公布彈劾的奇怪結果,難怪外界質疑黑箱作業。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假釋門檻放寬 治安險大亂
2009-7-14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十多年前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將假釋門檻從原本的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一,引發民眾對治安疑慮,結果包括犯下震驚全國的國票案楊瑞仁、後來涉及蠻牛下毒案的千面人王進展、白曉燕命案凶嫌陳進興(犯白案前另案服刑時)等人都曾是該政策的受益者,得以縮短刑期出獄,直到外界批評不斷,後來接任法務部長的廖正豪才亡羊補牢, 趕緊把假釋門檻拉回原來的二分之一。
廖正豪亡羊補牢 才未釀大禍
馬英九在法務部長視察監獄時,認為監獄太過擁擠,受刑人躺下來,連腳都伸不直,一度還主張「微罪不舉」,加上為了解決監所人犯太多的問題,馬任內的假釋核准率亦遠高於後來的廖正豪時代。
對於馬部長當年的這項獄政措施,有網友在網路上不客氣地批評他沽名釣譽,其中一名網友以中國古代唐太宗釋放死囚、相約讓他們回家與家人團聚後再回來受死的「縱囚論」,歐陽修對「縱囚論」批評為「立異以為高,逆情以干譽」、「上下交相賊」,網友也以此質疑馬英九是完全不將安分守己善良老百姓身家安全放在心上、只求滿足一己虛榮心的大頭病。
馬一度還主張微罪不舉
當時馬部長因為監獄被關的人太多,在農曆過年前一下子開釋兩千名犯人,使當時台灣治安遭受重大挑戰,由於假釋犯再犯率不低,各種煙毒案及搶奪案頻傳,不但民眾擔心,連警方也投注大量人力維持治安,亂世用重典的聲音不斷出現,加上學者專家批評建議,最後才改回假釋舊制,並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從十年提高至十五年,累犯提高至二十年,治安也才稍獲喘息。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