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機制 失業給付可延至9個月
視就保失業率 最高多領10萬 最遲11月上路
2009年07月14日蘋果日報

領取失業給付的人數飆破一定數量,失業給付將全面延長為九個月。資料照
【陳嘉恩╱台北報導】勞動市場持續惡化,上月有十三萬人領取失業給付破歷史紀錄,勞委會昨開會研議失業給付全面延長機制,初步決定新增「就業保險失業率」機制,只要此數值高於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四,立刻將原本六個月的失業給付全面延長到九個月,勞工最高可多領十萬元給付。新制最晚十一月上路。
勞委會表示,「就業保險失業率」為失業給付人數除以就業保險投保人數,以目前十三萬四千多人領取給付、五百三十五萬人投保估算,就保失業率約百分之二點五。如投保人數不變,領取失業給付的人口須再增加三萬人以上,失業給付才會全面延長。
三個月評估一次
今年五月《就業保險法》修正上路,授權勞委會訂定全面延長失業給付辦法。勞委會昨初步結論參考日本百分之四和韓國百分之三的「就業保險失業率」作為延長失業給付的門檻。
勞委會勞保處科長白麗真指出,會中也有共識失業給付不能無限期延長,建議比照國外經驗,每次延長以三個月為期,期滿後若情勢仍不好可再延長。
以最高投保薪資四萬三千九百元計算,領薪資六成給付,可從原六個月共領約十五萬八千元,增至九個月的約二十三萬七千元,多領約七萬九千元;若有撫養兩名子女,則每月可領八成給付三萬五千多元,延長三個月可多領十萬五千多元。
四十歲的失業者李先生去年十一月失業,領取失業給付到今年五月期滿。他說:「失業給付真的是救命錢,現在工作這麼難找,不延長的話根本活不下去,我這兩個月只能靠積蓄過活。」
學者促不設門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批評,失業情形嚴重,勞委會不能以高門檻來變相封殺延長失業給付啟動。而且延長失業給付只能讓失業者多維持三個月生計,因此台灣也應同步加強相關社會服務體系。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說,單靠就保失業率高低來決定失業給付是否延長,太過便宜行事,「各國國情不同,勞委會應保留行政裁量權,若情勢惡化,像美國只要總統決定就能延長失業給付。」
文化大學勞動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李健鴻認為,長期失業者持續增加,短期內經濟情勢並不樂觀,從就業市場來看,應考慮不設門檻的全面延長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全面延長
現行規定:
.每月可領投保薪資的6成,最長6個月
.中高齡(45~65歲)和身障者可延長為9個月
新增規定:
.當領失業給付人數除以被保險人數高於3%或4%時,失業給付全面延長為9個月
.失業給付延長每次啟動期限3個月,期限結束後再評估是否再延長
實施時間:最晚11月起實施
資料來源:勞委會
失業給付延長試算
個案:40歲勞工今年2月遭解僱,3月開始領取失業給付,以最高投保薪資43900元投就業保險
給付金額:
◎未啟動延長失業給付
.3~8月共可領6個月給付
43900X60%X6=15萬8040元
◎假設9月啟動延長3個月
.3~8月共可領6個月給付
.9~12月可領延長3個月給付
43900X60%X9=23萬7060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勞委會初擬 最快10月底實施 失業給付人數逾就保3% 延長9月
2009-07-14
中國時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何時可以全面延長失業給付?勞委會昨邀集勞資雙方及學者討論,未來可能參考日韓經驗,若領失業給付人數超過就保人數三%以上,就會全面延長失業給付至九個月,每次傾向實施三個月。據了解,勞委會傾向以「請領失業給付人數除以就保人數」的「就保失業率」作為評估的標準,若當月就保失業率達道三%以上,就會全面延長失業給付,並且一次實施三個月。然而 與會代表皆認為「不可無限期延長」,故實施三個月後將重新評估社會情勢,決定是否繼續延長或停止。
目前就保人數約為五百卅五萬,六月份約有十三.四萬人請領失業給付,以此推估的「就保失業率」僅約二.五%,官員私下透露「達成啟動條件很困難」,因為六到八月失業人口主要為大專畢業生,這些人多半不具備失業給付請領資格,接下來可能會變成「失業率高、失業給付卻無顯著增加」的狀況。
勞委會勞保處勞保規畫科科長白麗真表示,日本啟動條件為就保失業率達四%以上,韓國為三%,與會代表多傾向參考;國外例子每次啟動多為三個月,但韓國也曾因失業情況未改善而持續延長。
白麗真表示,當初立院通過修法時要求延長失業給付期限標準要送行政院審議,所以最快將在十月底前跑完程序實施。
對於延長失業給付,台大國家發展所副教授辛炳隆質疑,應該要有更細緻的本土研究;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則認為,應該依年資與年齡訂定不同的延長期限,只看總體數字,會稀釋個人處境問題。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延長失業給付 擬仿日韓門檻
2009-7-14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失業給付全面延長有譜?勞委會昨日邀集勞團與專家討論全面性延長失業給付的啟動條件,會中達成共識,將參考日、韓,援以失業給付請領狀況作為啟動延長失業給付的基準。
韓國連三個月逾3%即延長
若比照韓國標準,我國失業給付請領人數連續三個月突破十六萬人,約相當就業保險失業率超過三%,就可將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從六個月延長至九個月。目前我參與就業保險的勞工約五百三十五萬人、六月領取失業給付約十三萬人,換算出就業保險失業率約二.五%。
修正案十月前送行政院核定
就業保險法三月修法通過,除將中高齡及身心障礙者的失業給付領取由六個月延長至九個月,也授權勞委會得視狀況將失業給付全面延長到九個月或一年;勞委會昨邀集專家及勞工代表討論,除失業率,有無其他指標可作為全面延長失業給付的參考條件。修正案最慢十月送交行政院核定。
會中專家們多認同將日、韓採用的「就業保險失業率」進一步針對台灣狀況修正後作為啟動標準。勞委會勞保處科長白麗貞指出,「就業保險失業率」是以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人數作分母、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人數為分子,計算出類似參與就業保險勞工的失業率。
韓國須連續三個月就業保險失業率超過三%,或連續三個月失業率超過六%,才會啟動。日本則須連續四個月就業保險失業率超過四%,且初次認定失業人數佔被保險人數比率連續四個月未降,才會啟動延長。韓國曾在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啟動相關機制。
勞工陣線主張分兩階段給付
由於台灣除了失業給付,其他失業救濟機制幾乎付之闕如,台灣勞工陣線主張,啟動延長失業給付機制應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客觀「數據門檻」不應太高,達到門檻後,由勞委會主委組專案委員會進行第二階段「實質認定」,考量實際社會感受與失業勞工衝擊後,做成延長失業給付月數的決議。
學者籲由勞資政學共同決定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也認為,千萬不能把啟動機制訂在死板的數字上,要配合主觀意見,由勞資政學組成委員會,判斷是否啟動。如要援引國外標準,為何是日、韓,而非比照美國由總統行政裁量決定是否啟動。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失業率持續破歷史新高,三個多月來勞委會卻遲遲未訂定辦法,根本是刻意拖延,明顯有行政疏失,勞委會應於一個月內擬妥相關辦法。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據了解,勞委會提出日、韓延長失業給付指標為參考。其中南韓延長失業給付指標有三,一是每月請領失業給付人數佔被保險人數,若連續三個月超過3%;二、每月申請失業認定人數佔每月被保險人數比率連續三個月超過3%;三、失業率連續三個月超過6%。日本指標有二,一、每月請領失業給付人數佔被保險人數連續四個月超過4%;二、每月初次認定失業給付人數佔每月被保險人數比率連續四個月未降低。
若採日、韓標準,台灣目前就保人數535萬人,6月請領失業給付人數為13.4萬人,比率約為2.5%左右,顯然還未達到上述3%標準。
就業保險法今年3月底通過修法,除了通過中高齡、身心障礙失業勞工的失業給付延長為9個月外,也通過行政授權條款,明訂在經濟不景氣,導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事時,主管機關可參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延長失業給到9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之,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延長失業給付的認定標準、請領對象及條、實施期間,由勞委會另訂辦法。
勞委會表示,目前的確正研擬延長失業給付的實施辦法,但此案涉及就業市場狀況、勞工就業意願,以及就保基金財務等狀況,因此希望先聽取各方意見。
勞團要求 立即啟動延長機制
勞委會下午開會討論延長失業給付,勞團批評,就業保險法3月就通過,其中延長失業給付與育嬰津貼同步通過,但是勞委會只急著實施育嬰津貼,最急迫的延長失業給付到現在才在討論標準,根本是本末倒置,要求勞委會儘速擬訂標準,立即啟動延長失業給付機制,至少9個月要先到位。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申辦「勞保」給付 何必讓「黃牛」剝削
2009-7-14

勞保局新竹市辦事處提供各種勞保申請的單張和資訊。(記者洪美秀攝)

辦事處主任余朴生(左)常主動告知勞工各項權益。(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勞保局新竹市辦事處近來深入醫院、病房做勞保權益宣導時常有病患反映,遇到勞保代理人(俗稱勞保黃牛)宣稱有辦法協助申請各項勞保給付,有勞工因不熟悉勞保相關規定委託申辦,但要付出1到3成佣金。
對此勞保局強調,不管是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傷病給付,申辦都不難,填妥相關資料、證明,就能順利請領。勞保局新竹市辦事處電話:522-3436。
委託代辦 佣金1到3成
新竹市總工會總幹事曾龍郎說,他也聽過勞工抱怨,申請勞保給付時總是辦不出來,甚至不知如何辦,只好委託代理人協助申辦,很奇怪的是,這些代理人很快就申辦出來,勞工朋友只好乖乖付1到2成的佣金。
曾龍郎說,勞工朋友有時面臨受傷或被公司退保,卻不知可申辦勞保給付,且因生病沒有時間、精神奔走,聽到勞保黃牛講得頭頭是道,一些上了年紀,或不識字的勞工朋友,只好花錢請代理人申辦。
勞保局新竹市辦事處主任余朴生說,勞保代理人會存在,有時是因較熟悉勞保相關業務,或者本身是保險人員,參加過勞保局的說明會、研習活動。
余朴生說,他曾在洗腎病房發現有洗腎者因長短腳沒有申請失能給付,有的還過了請領時間,細問原因都是不知有那些勞工權益。
勞保局新竹市辦事處醫院服務時間:
●雙週星期三上午9點半到11點,國泰醫院新竹分院。
●星期四上午9點半到11點,署立新竹醫院。
●星期五上午9點半到11點,馬偕醫院新竹分院。
(本文轉載自:自由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