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發動連署 爭扁司法人權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預告本周將有具體行動,聲援陳水扁前總統的司法人權。黨內知情人士昨透露,民進黨將由蔡英文發起社會各界重量級人士的連署行動,要求停止羈押、釋放陳水扁,這波大連署行動,可望爭取包括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人的連署支持。
據了解,民進黨的連署行動,也尋求法學界學者、律師的支持。一位受民進黨徵詢的學者低調表示,具體方案應由民進黨宣布,但扁被不當羈押,應立刻釋放,這應是法學界的共識!
爭取法學界支持 要求停押扁
民進黨知情人士表示,五月六日民進黨中常會通過蔡英文提案聲明,基於人權、人道立場,應停止羈押陳水扁,但台北地院決定將扁還押台北看守所,扁被羈押已近半年,引發民進黨黨公職與基層支持者強烈不滿,民進黨這次發起連署,將譴責司法單位對扁的不當羈押。
這位人士指出,五月十八日民進黨舉行的人權不落日晚會上,部分支持者對蔡英文聲援陳水扁力道不足表示不滿,蔡英文當場允諾會有具體行動聲援陳水扁司法人權。
他透露,蔡英文連月來密集徵詢法界、學界、律師界等重要人士的意見後,決定擴大聲援層面,將以實際行動透過連署方式聲援扁,至於以何種名義發起?聲援的尺度?如何發揮最大效益?蔡英文將再徵詢相關人士意見後決定。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對馬政府一再以各種理由羈押扁,在人格上羞辱扁、傷害扁的司法人權,已引發民進黨內的集體憤慨。
鄭文燦說,扁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所受的司法不公平待遇,包括辦綠不辦藍、違反偵查不公開、甚至以內規改變承審法官順序等理由,達到延押目的,民進黨認為扁被羈押將近半年,沒有理由繼續押人,黨內對此有一致共識,認為應即停止羈押扁。
扁案換法官 法界咸認違法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扁案的被告司法人權爭議不斷,除了扁長期被押引發關切,當初台北地院以抽籤方式更換法官,也備受爭議,包括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等「司法自己人」,均曾厲言批評北院作法不當,嚴重傷害司法形象。
應停審、移轉管轄或重分案
國內知名法律學者台大教授王兆鵬,同樣難以認同更換法官之舉,他曾撰文提出三策,上策是蔡守訓停止審判,對其取得審判權的合法性聲請釋憲;中策是高等法院將案件移轉管轄;下策是蔡聲請迴避,案子重新分案。
王兆鵬說,人民也在審判司法, 不能讓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繼續蔓延擴大;但他的苦口婆心,未獲高院、北院理睬,至今蔡守訓依然坐在審判席上審理扁案。
黃瑞華也表示,司法一定要展現智慧來挽救這次危機,北院訂了刑事庭分案要點,規則制定下來,就該遵守,且應依照法的本旨與制定目的來遵守,而不是扭曲、操作。
「法定法官原則」不容侵犯
黃瑞華指出,刑事庭分案要點第五條規定得非常清楚,數人共犯一罪案件,採後案併前案,但如果後案是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就要依第三十八條來抽分。扁案是重大受矚目案件,故不能後案併前案。北院一開始採抽分,抽到由周占春審理,但後來卻用相牽連案件的理由,依要點第十條併案,之前由周占春法官這一庭抽中就定案了,怎能再更換法官呢?
洪英花也認為,「法定法官原則」乃是落實審判獨立,並維繫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人民之訴訟權,非依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北院依其院內自訂刑事分案要點之規定,由庭長會議將案子移由蔡守訓合議庭審理,自屬違法。
繼續羈押 恐難脫戕害人權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指出,司法行政不能干預法院獨立審判,否則人民會不信任司法,對於扁案如此重大的國際矚目案件,是否延押下去實應謹慎思考,否則難脫戕害人權、政治操作的疑慮。
釋憲案 本土社團促賴英照表態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民進黨要發起各界重量級人士連署聲援扁的司法人權,獨派也有大行動,南社社長鄭正煜昨透露,扁案審理法官由周占春更換為蔡守訓,違反法官法定原則,他們近日將拜會司法院長賴英照,要求對扁案換法官的釋憲案表態。他並爆料批評,大法官會議受到統媒的壓力,遲不敢公布這項釋憲案、甚至刻意擱置此案。
鄭正煜表示,據他的了解,部分大法官也對扁案更換法官審理感到不妥,因此感到「良心不安」,但受到部分統派媒體的壓力,大法官會議一直不敢公布釋憲結果,因此擱置此案,甚至連會議都不敢開。
被詢及民進黨要發動連署要求停止羈押扁,鄭正煜說,這樣的聲援行動不夠,民進黨也必須對扁案更換法官的釋憲案一直沒有公布,有明確的態度表示。
據了解,扁不服案件的審理更換法官,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一度傳出釋憲文四月底將出爐,但截至目前釋憲結果仍未公布,引發獨派不滿。
律師:續押理由不合法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扁案爭議除法界批評不斷,之前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更痛批全案是行政干預審理,違法羈押,司法顯然不公,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就是押綠不押藍的例子。
鄭文龍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條規定,有逃亡、串供、重罪才符合羈押要件,但羈押庭裁定理由中,竟出現因扁具影響力,還會攻擊司法等理由。他痛批,在如此重要的羈押庭中,合議庭卻用法定原則外的理由羈押扁,明顯違法。
鄭文龍說,扁早就出現身體不適,甚至還有胸悶現象,沒想到合議庭竟用看守所的簡易報告,認為扁身體狀況正常,直到後來因其絕食送醫,才發現許多病痛,證實扁的身體確實出現狀況,他質疑司法未兼顧人道。
另名律師石宜琳說,扁案不但押人取供,侵害被告人權,院方審理過程亦不公平,檢方聲明異議幾乎都成立,辯方聲明異議則幾乎都不成立,明顯偏袒,且交互詰問證人後,特偵組又再追加起訴,合議庭且繼續延押,讓人覺得司法不公,有追殺陳前總統的意味。
聲援司法人權 應全面而非個案(鄒景雯)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宣布將在本周發起政法界的連署,就扁案偵查期間引發的刑事訴訟程序涉及司法不公問題進行聲援,這項連署書的內容,據稱將要求停止羈押、釋放陳水扁,做為一個自許與人民站在一起的反對黨,聲援任何個案都遠不如要求通盤徹查所有曾受不當羈押者的共同人權,來得更加名正言順,而且理直氣壯。
就陳水扁及其家人涉嫌貪腐的這個案件而言,包括違反偵查不公開、以內規改變承審法官等理由達到延押目的,至今羈押已長達半年,其侵犯人權的疑慮,確實備受法界訾議,同時辦綠不辦藍的選擇性辦案現象,早已重創皇后的貞操,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台灣只有陳水扁一人受到司法不公的待遇嗎?沒有麥克風的廣大人民中有沒有其他人的司法人權也受到濫權傷害?如果一個政黨打出來的旗幟是挺司法人權,而不是挺個人,則其所聲援的對象是不是應該更具有全面性?才更能與社會擴大對話,使現代化公民理解一個國家的司法是否上軌道制度化,不僅攸關這個國家的民主品質,更與每個人的切身權益息息相關,這才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
因此,這個聲援行動要得到共鳴,不應與「挺扁」產生任何「有的放矢」的聯想,既然是要「挺司法人權」,民進黨的訴求就應放諸四海皆準,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人人適用,不該只針對特定個別的政治人物量身裁衣;應該衝撞制度可長可久的建立,不該是消除一時壓力的權宜措施。
同時,聲援的內容訴求更要清楚定調,一個涉嫌犯法者應獲致公平審判的空間,不以押人取供非法取證,有罪者必須接受法律制裁,這是進步社會的指標,絕不在為特定個人行為背書,唯有以大格局看待當前台灣司法的病灶,任何個人才有機會在這個架構下獲致人權的保障。否則不但失去了正當性,當權者也必然會以抹黑的手法輕鬆加以污名,模糊在野黨本該很清明的是非態度,讓改革的可能與力量更加伊於胡底。
馬政府上台一年,已經藉由消費陳水扁,逃避其施政無能、繼續遂行制度性貪腐的劣行,台灣不能繼續陷在當權者所期待的挺扁與反扁泥淖中不可自拔,把話講清楚,目標設定正確,是民進黨的責任,做不到,做不好,就只有被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