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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馬政府對簽定ECFA有急迫性?
林向愷
馬總統2月21日召集政院財經團隊,共同研商如何縮短台灣景氣衰退期間,而所得到的結論竟然是全力推動簽訂對我國經濟成長貢獻最不顯著也最不確定,但對國內產業與失業問題確有極大傷害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由於國內反對聲浪極大,馬英九又改推以CECA為終極目標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為何馬英九急著推動與中國簽定ECFA?
1. 以一中市場架構交換中國對國內特定產業零關稅優惠
六大工商團體一再催促政府與中國簽定CECA,認為此舉將有助於台灣與東協主要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馬英九認為與中國簽定CECA就可減少台灣進入東協的阻力,而台灣要與全球接軌,應先從簽定ECFA開始。然而,馬政府似乎忘了台灣與其他國家簽定「自由貿易協定」最大障礙在中國,中國一向認為「自由貿易協定」有主權意涵,不僅反對台灣與其他國家簽定FTA,亦不同意兩岸使用這個名稱,才會出現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的名稱。馬政府迄今仍未說清楚與中國簽定ECFA之後,台灣要以何種身分與東協會員國簽定經貿協定?難道台灣要以中國的一省或一個區域享受中國與東協會員國間所簽訂的經貿互惠協定嗎?主權已回歸中國的港澳地區都未能自動享受這些利益,除非台灣成為中國的地方政府,不然台灣與中國簽定ECFA也不會讓台灣享受東協加一機制下所有經貿利益。此刻,馬英九急著與中國簽定ECFA會讓台灣地位比港澳不如,讓台灣成為中國的經濟附庸。
馬政府當然了解現階段兩岸簽署CECA對台灣國內不少產業及勞工就業機會將會產生極大的衝擊。為消除社會疑慮,馬政府只好強調ECFA是以終極的CECA為基礎,分階段實施關稅互免。由於部份石化業廠商唯恐中國與南韓簽定FTA後,南韓石化產業會在中國境內享受較低關稅的優惠,導致台灣石化業出口中國受到嚴重衝擊。馬政府為了滿足石化業個別廠商的需要,以「一中市場」架構換取中國先給予「早期免稅承諾」讓這些產業可及早享受調降關稅好處以拓展中國市場。以個別廠商利益犧牲整體利益,馬政府當然不能現在就告訴台灣人民未來的CECA對台灣經濟將會有多大的衝擊;馬政府當然也知道若不以「一中市場」架構換取中國給予我國特定產業優惠關稅,僅以對我有利的產業做為關稅談判為重點,中國基於其自身利益亦不會同意。這種讓個別廠商或產業先享受利益再由台灣社會集體埋單的作法,無異放縱個別廠商利用ECFA架空台灣的生存與發展自由選擇權。
馬英九一直未說清楚心中的「一中市場」架構是否包括開放中國勞工來台?是否包括中國農產品來台?是否包括兩岸商品檢驗互免問題?只聽到馬英九片面否認,未見馬政府公佈整個架構的具體內容,一再反對先審後簽。這就好比購買預售屋一樣,建設公司把預售屋的優點說的天花亂墜。當有意購屋的顧客,要建設公司拿出設計藍圖時,建設公司卻拒絕提供,要顧客先付款等蓋好後才會讓顧客了解設計藍圖。馬政府雖然強調未來雙方將以分階段實施關稅互免為談判方向,到時若發現不適宜時,我方還可隨時喊停,問題在於,「一中市場」架構一旦設定,台灣人民發現不妥還能不同意嗎!
2. 沒有經貿自主就沒有國家主權
經濟整合固然移除商品、資金及技術跨國移動的障礙,但仍不能讓大多數人可以自由選擇國家。絕大部份的國民經濟活動,都還是在「國家」領土範圍內進行。經濟整合固然讓資源運用更有效率,讓現代經濟活動的選擇更為多元。對擁有可以跨國移動資源的社會成員而言,經濟整合是機會;但對其他成員而言,經濟整合則是風險與威脅。同時經濟整合程度越高,表示個別國家所擁有的經貿自主性越低。此時,政府政策在追求「經濟整合」目標之下,必須兼顧「經貿自主」的維持以確保全體人民的「生存與發展自由選擇權」。
此次金融海嘯嚴重衝擊歐美各國經濟之後,不少先進國家採取的「擴大內需」政策其首要目標莫不放在如何減輕其國民的經濟活動所受到的衝擊。反觀,馬英九發放消費劵既未訂定排富條款以失業者或全球化經濟地位持續弱化的階層為發放對象,又未限制購買「台灣製造商品」。現在還要推出與中國簽定ECFA強化與中國經濟的整合來搶救台灣經濟,一再強調ECFA對台灣的利益避談此種經濟整合對台灣可能的衝擊。馬政府這種「開放只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錯誤思維,只有讓台灣經濟陷入更大的困境。
依IMF最新預測,2009年中國經濟成長率將降為5%,世界銀行亦將中國經濟成長率下修為7.5%。另據中國官方新華網報導,2009年中國將因經濟成長速度減緩而產生嚴重的失業潮。由於中國個人所得分配不均以及中國政治疆域過大所衍生的區域發展失衡等問題皆為過去十餘年來二位數字的經濟成長率所掩蓋,未來經濟成長率一旦低於8%,失業及所得分配不均等問題就會成為中國嚴重社會問題的根源。當中國經濟發展開始顯現危機之時,馬政府非但未嚴肅思考如何擺脫對中國依賴,反而想藉簽訂ECFA把台灣與中國的未來命運綁在一起,無異讓台灣的生存與發展自由選擇權暴露在更大的不確定之中。
美國著名政治經濟學者Albert Hirshman早在1945年就曾提醒現代執政者,為確保國家的生存與發展,除要研讀馬基維利《君王論》外,還要懂得有效運用政經手段以維持主權國家生存與發展所需的「經貿自主」。從這個觀點來看,馬英九不配做為現代民主國家的領導人。
3. 簽訂ECFA等於兩岸進入實質統一的進程
其實國共倡議的CECA或ECFA最終目標,都是要移除兩岸之間商品、人員、技術與資金跨國移動的障礙,讓兩岸經濟互動必須在「一中市場」的架構下進行,讓台灣必須透過中國才能與其他國家發展經貿關係,讓台灣必須依賴中國才能發展與生存,中國成為台灣唯一的希望。此刻一到,台灣就完全喪失生存與發展的自由選擇權。一個國家喪失生存與發展的自由選擇權就等於喪失國家主權。換句話說,簽訂ECFA就等於將台灣推到實質統一的進程,未來只剩下國共之間如何簽署結束「國共內戰」的和平協定以實現法理統一。
台灣與中國簽定的CECA或ECFA,與2003年中國與香港所簽定的CEPA(即具有中國特色(一國兩制)的FTA),雖然名稱不同,但都規避主權意涵的FTA,都是要降低雙方人員、商品、技術與資金移動障礙。依香港經驗,台灣一旦簽定ECFA將徹底「香港化」或「地區化」。為緩和香港廠商過度外移中國對香港就業的衝擊,中國於2003年與香港簽訂CEPA前,中國政府一再強調CEPA對香港的利大於弊;簽訂後,香港生產性服務業開始大量移往中國,形成香港第二波產業外移。2003-2007年期間,香港因簽定CEPA對中國出口增加10.4%,但中國對香港出口卻增加69.2%,兩者差距極大。由此可知,簽訂CEPA就像施打嗎啡,固可紓解短期的痛苦,對香港不僅沒有實質好處,讓香港永遠都離不開中國的控制。
香港不是主權獨立國家,當然無法擁有生存與發展的自由選擇權,但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生存與發展自由選擇權更不可能靠敵國的恩賜,任何台灣國家領導人必須嚴肅思考如何維持必要的「經貿自主」以捍衛現有的生存與發展自由選擇權。馬政府積極簽定ECFA將讓台灣經濟命脈完全鎖死在中國,等於讓台灣喪失生存與發展的自由選擇權。
4. ECFA不僅要未簽先審更要全民公投
由於ECFA已涉及決定未來兩岸間經貿架構的安排,馬政府應依歐洲國家加入歐盟模式,將任何涉及關稅減免以及經濟或非經濟各種整合問題,交付全民公投。以歐盟經驗來看,半世紀以來各種複雜的經濟整合問題皆無法將政治議題屏除在外就可變成單純經濟議題而加以解決。馬政府目前處理ECFA最大錯誤在於只要有利於大財團,有利於出口,有利於等經濟議題,就可忽略這些經濟議題政治面的意涵或對台灣社會衝擊。歐盟成立至今,總共訂定8個主要國際條約,都需經各國公民投票來決定條約是否有效,其中英、瑞典及丹麥等國迄今仍拒絕加入歐元區的運作。馬政府無權以「對台灣人民有利」就可以否定公投做為人民意願呈現最直接的機制,對「人民有利」並不表示台灣人民就必須接受,更何況ECFA只對少數產業、財團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