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光碟事件誠信才是關鍵
近日關於媒體持續關心光碟一事,以及衍生李濤、邱毅等人在媒體上對謝長廷所做的不實污蔑,謝長廷將提出告訴,以建立法治文化,杜絕爆料抹黑歪風,並發表聲明如下:
光碟事件誠信才是關鍵
近日關於媒體持續關心光碟一事,我在此聲明未持有光碟。必須聲明的原因,是由於早年我曾經承辦過江南案,當時陳啟禮持有一錄音光碟,後來被國民黨政府假藉掃黑之名搜索而入獄。因此我深深了解國民黨執政下的情治單位為求表功,當初許多遭受污陷的舊案恐又再次被假搜索之名而尋求光碟之實,故特此聲明。
我說過,就算光碟事件內容屬實,其實也不涉及公共利益。這應該是一個男人對於其配偶是否忠誠及誠信的問題,不值得社會一再做文章。否則到最後會變成勁爆結果由一個外國人來決定,也可能引發外國勢力的介入。台灣總統如受制於外國人將會影響台灣人民的權益,這也是我在選舉時雖舉發馬英九的綠卡問題,不希望其擔任總統,但在選後卻未持續追究的原因。
有些媒體及名嘴以潑糞、抹黑、共犯結構等標題描述此光碟事件,用這樣的觀點評論,其實牽涉其對於同志的刻板成見,對同志不公平,我亦認為同志事件的討論不應涉及醜聞字眼,避免傷害尊嚴,誠信的探討才是總統須面對人民的焦點。
社會有健全常識之人應該可以判斷光碟是否存在。大家冷靜思考,假設光碟不存在,何以在選舉前夕,張小姐要與吳檢察官討論將一張不存在的光碟送給謝陣營?吳檢察官又何必勸阻公開一張不存在的光碟?我相信社會應該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
我一向反對抹黑爆料,我在這次選舉時如此,在十一年前競選高雄市長也同樣如此(皆有歷史資料可追溯)。TVBS節目評論張瑋津小姐過往有說謊的前科,所以不足採信。TVBS也應該公佈在該節目中爆料的諸位名嘴有多少誹謗的前科,有多少有前科的名嘴在選舉的時候同樣在那裡爆料,又引用多少有前科的名嘴的資料傷害不同陣營的候選人。TVBS是否有用同一標準檢驗?舉例來說,假設以前日TVBS節目中影射的共犯結構來講,在民進黨總統初選時,多少名嘴利用一張檢察官刻意漏出的公文說我犯行明確,對我大作文章圍剿,最近又在該節目說該公文為陳前總統所洩漏用來打擊我,以該名嘴的邏輯來說,諸位名嘴豈不變成陳前總統的共犯結構?
又依照該台的邏輯,那些應相信馬英九當選後會馬上好,而套牢、破產、失業、自殺者,諸位名嘴在此炒作光碟一事不也成為馬政府施政不力而欲轉移輿論焦點的共犯結構?應該要用同樣的標準去監督馬英九才對,因為馬英九的施政會影響台灣的未來,這才是當前之要。
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前一個禮拜,TVBS提供相當時段讓陳春生、林宏明在電視上說我在當年高雄市長選舉時用奧步,並提示他們所講的母帶。電視台被他們兩人利用混淆視聽,最後吳敦義因此對我提告,迫使我不得不接受測謊以證明我的清白,最後我才獲得不起訴處分。反之,陳春生、林宏明兩人不但反悔拒絕接受高雄檢察官的測謊,後來也拒絕台北檢察官提出的測謊,在經過五、六位證人作證後,都證明當年是林宏明將錄音帶交給陳春生;陳春生2008年在TVBS拿出的母帶經過法院檢驗開封後,證明乃是同一內容拷貝三次的拷貝帶,而非母帶。是非曲折已經分明,試問TVBS可曾做過澄清與道歉?媒體如此助長爆料文化,致台灣只有立場而無是非,被其侵害的人如被證實冤枉,也未澄清,進而批評是法院有問題。我認為掌握媒體不代表就能恣意報導評論,使人名譽受損,不然這才是台灣的亂源。
針對李濤、邱毅等人在節目上以及接受訪問時對我所做的不實污蔑,甚至汙指我匯錢到海外等不實指控,我將提出告訴,以建立法治文化,杜絕爆料抹黑歪風。
影子政府召集人謝長廷2009.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