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退出媒體又回來?NCC將鬆綁間接投資衛星媒體業規定
(2008/12/25 14:43)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為了避免黨、政在投資股票時,「間接」投資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鬆綁黨、政不得間接投資的規定。(圖/記者林睿康攝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透露,為避免黨、政在投資證券市場上的股票時,「間接」投資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NCC將鬆綁「衛星廣播電視法」第9條的規定,只要在合理的上限下,黨、政可以用間接方式,以低持股比例投資衛星廣播電視業者。
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9條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或捐助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鑒於此「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現行法規限制,可能連1%都不得投資,NCC打算進行修法,修法方向主要是以黨政軍投資媒體做一定的限制,但是強調黨政軍不得干預媒體。
NCC在24日表示,為了避免黨、政在投資證券市場上的股票時,「間接」投資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NCC將鬆綁「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有關黨、政不得間接投資的規定。
發言人李大嵩說,NCC認為,所謂黨、政退出媒體,應該是說「不能操控媒體」,而不是一毛錢都不能投資,基於這個原則,NCC將會修改衛廣法第9條規定,只要黨、政在合理的上限下,可以用間接方式,以低持股比例投資衛星廣播電視業者。
對於黨、政間接投資衛星廣播電視業者的金額比例,NCC說,目前還需要經過討論才能公布,但是絕對不會超過公司法中百分之十五的投資比例。
至於外資投資比例會不會進一步放寬,李大嵩說,不會有所調整,還是維持衛廣法第10條規定:「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原本預定在今年12月要公布「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NCC說,衛廣法修正草案初稿已經完成,不過還要再經由NCC委員逐條討論後,預計明年1月才會有明確的草案版本出爐。






